关于征集和选拔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南京大学参赛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秦勉发布时间:2019-06-18浏览次数:1756



各院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各国大学生携手解决全球共同挑战的合作交流平台,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国际赛道。学校将于近期征集和选拔项目代表南京大学参加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介绍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域高水平的比赛项目,国家领导人多次对大赛做出

示,鼓励将大赛建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

作为南京大学认定的最高层次的学生竞赛之一,南京大学对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良好成绩的项目将进行表彰,给予获全国金奖的团队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授予“南京大学‘互联网+’大赛先进集体奖”,给予获得全国奖项的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现金奖励以及指导教师工作量奖励等。

2.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要求详见《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方案》(附件1

3.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

鼓励我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南京大学的学籍和国外高校的学籍。国籍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条件即可参赛:

1.为我校全日制学生并且已经取得我校学历学位,目前在海外高校就读或为海外高校毕业五年内的学生(南京大学毕业时间不限);

2.在海外高校取得学历学位并且毕业五年之内,后成为我校全日制的在校生或者毕业生。

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已注册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4.报名方式

   1.参赛团队须填写《南京大学“互联网+”大赛国际赛道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商业计划书(中文版+英文版),于720之前发送至邮箱wurong@nju.edu.cn(邮件名为国际赛道报名+项目名称)。

   2.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参赛注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截止为2019731日。

报名须两步都完成,方可认定为报名成功。

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过程中,第一学籍请选择海外学籍;

2)国际赛道所有参赛材料(商业计划书、答辩ppt、视频等)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

5.赛制流程

初赛为网络评审。10月中下旬举行全国总决赛。

6.参赛支持

我校为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团队报销部分备赛费用,并给予获得全国金、银奖的团队一定现金奖励。

全国大赛组委会将为参加全国现场总决赛的团队提供12人的参赛国际旅费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


(联系人:吴蓉;联系方式:025-89681660wurong@nju.edu.cn


                  南京大学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工作办公室

                2019618

附件1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方案.docx附件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