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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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林洁发布时间:2022-09-24浏览次数:5269

    2022年度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截止时间:107,参照本院系的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硕士生英才奖:一等奖3000元(3人)、二等奖2000元(5人)。

博士生英才奖:一等奖5000元(7人)、二等奖3000元(6人)。

硕士生国奖20000元(4人,学制内、非定向,包含直博生前两年。)。

博士生国奖30000元(2人,学制内、非定向,包含直博生后三年。)。

江苏银行奖学金5000元(2人,硕博都可参评。)。

曹尔阶奖学金5000元(1人,硕博都可参评。)。

中国光谷奖学金10000元(1人,硕博都可参评。其中,在某项领域创新创业活动及成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优先获得该奖项。)。

栋梁特等奖1人,学制内;全校10个名额,每个院系限推荐1人学校组织面试差额评选。

二.参评对象。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研究生;直博生前两年按硕士身份参评,进入博士阶段按博士身份参评。

三.初评程序。

 1.研究生个人在“研究生奖助学金”系统中提交申请(需930前提交,操作步骤见“附件一”研究生个人申请在系统提交后,处于【待导师审核】状态,请研究生本人联系导师审核);

 2.导师在“研究生奖助学金”系统中审核研究生材料(需930前审核完毕,导师审核操作:登陆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助学金审核】进行审核);

 3.由院系组织初评。评选过程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质量,严格把关,初评结果在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参评成果。成果须在读学位期间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已参评过校级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再次使用(申请国家奖学金、栋梁奖学金特等奖除外)。

五.特别说明。

 1.栋梁奖学金特等奖的评选标准见“附件二”,须按照“附件二”申请理由格式逐条陈述,并标注对应评选标准的序号,同一事迹不得在两条中重复使用。

 2.宝钢奖学金、栋梁奖学金优秀奖、郑钢菁英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其他校级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栋梁奖学金6类单项优秀奖、郑钢菁英奖学金将于11月初启动评选。

六.报送材料说明。

纸质版材料:请于107前将材料固定成份,交至336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邵老师处。

 1.签字盖章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表(从系统中导出);

 2.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

 3.申请材料代表作首页复印件;

 4.代表性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一:

奖助学金系统研究生操作流程(不支持手机端)

研究生院发布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后,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发布院系评奖工作通知,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本院系的各项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由研究生本人登陆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研究生奖助学金】;

2点击【跳转到基本信息】中完成【扩展信息】各个项目的材料填报。

3点击【我要申请国家奖学金】或【我要申请其他奖学金】进行申请,在系统中【佐证材料】上传自助打印机打印的学习成绩单、已发表的代表性成果首页、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个人申请在系统提交后,处于【待导师审核】状态,请研究生本人联系导师登陆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助学金审核】进行审核。

5导师审核提交后学生本人可以打印评审表。

6院系整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后报送学校。

7、学校对院系报送的材料做最终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部门或捐赠方审定。

8确定最终获奖后,申请人所获得的奖项在系统上的状态为“学校审核通过”,否则为“学

校审核不通过”。


学生申请奖学金填报说明

  1. 申报国家奖学金时,在读学位期间所获成果可累计使用(已申报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其他奖学金已参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 因为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成果可累计使用,其他奖学金的申报成果不可累计使用,为方便院系合理地对申请人的成果进行导出、整理及评选,每位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中提交两次申请,一次为国家奖学金申请,一次为其他奖学金申请,在其他奖学金的所有奖项中,只能选择一种奖学金进行申请。

3研究生本人须认真阅读本院系的具体通知并领会精神,严格按照本院系的通知执行。






附件二:

南京大学研究生栋梁奖学金特等奖评选标准

思想品德方面

 1、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和参加党、团活动,获得学校党委、团委表彰(南京大学优秀党员、通报表扬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青年五四奖章等)及上级党、团组织表彰;

 2、在党史学习教育、基层党支部建设,或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一定成果或者获得相关荣誉;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助人为乐、道德弘扬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表现,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广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学业科研方面

 4、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者出版专著、译著等;

 5、在相关专业领域获得发明专利成果(专利授权人中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或创作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原创性作品(团队创作人员中排名第一);

 6、积极参与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在参与的国防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申报材料由研工部与先进技术研究院共同审定);

 7、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南京大学博士创新研究项目、南京大学博士创新创意研究计划等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中,考核获评优秀项目;

 8、参加院系硕士生中期考核或博士生资格考核成绩为优秀;

其他方面

 9、在全球专业领域竞赛或者国家级研究生科研创新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一等奖(参赛团队中个人排名前三)或者二等奖(参赛团队中个人排名第一);

 10、在国家级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一等奖(参赛团队中个人排名前三)或者二等奖(参赛团队中个人排名第一);

 11、积极参与管理服务工作,热心服务同学,在院系或校学生团体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在社会实践领域表现优异,取得明显成效;

 12、热心志愿服务,长期参加公益活动,并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或者以在校研究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支教活动(连续3个月以上)表现优异者;

 13、为学校争光,在学期间参加省级以上文体、技能竞赛且成绩名列前茅(如参加集体项目应为主力);

 14、参加国家级或国际论坛(非专业领域)并做大会发言;

 15、其他方面具有优秀成绩和突出贡献者,须经相关部门提交认定材料。在上述条件中,在思想方面、学业方面和其他方面均应至少满足一条,总体应达到五条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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