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于2008年10月在社会学系的基础上扩建而成,其英文名称为School of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简称SSBS)。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是中国社会学教学和研究的重镇,在教育部各轮次的学科评估中,南京大学社会学一级学科均位居全国前列。作为国家重点学科、江苏省优势学科,南京大学社会学综合实力雄厚,名师众多,办公条件一流,资源丰富,视野开阔,学风淳朴,乃以社会学为志业者向往之地。
学院秉承悠久的学术传统,又历经四十年的发展与积累,现为三系两所的格局:社会学系、心理学系、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社会人类学研究所、人口与发展研究所。目前学院设有社会学、应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3个本科专业;社会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人口学和人类学5个学术型硕士点,社会工作和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型硕士点;整合心理科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
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和社会工作等系科在南京大学100余年的发展中都具有较为悠久的历史:其中社会学系源于1928年建立的中央大学社会学系和1930年建立的金陵大学社会学系;心理学系源于1920年建立的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心理学系(1921年更名为国立东南大学心理学系;1927年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心理学系);社会人类学研究所源于1928年建立的国立中央大学人类学系及其后的边政系;而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系则与社会学系一样,源于中央大学社会学系和金陵大学社会学系所属的相关学科。1949年后,这些系科因为政治及地域等多种原因,或被取消(如社会学),或遭搬迁(如心理学),先后在南京大学消失。
自1988年重建南京大学社会学系以来,尤其是2001年以来,社会学系就将重建与其相邻的心理学、人类学和社会工作等系科作为自己的学术使命之一。其中最为重要的举措包括1993年社会心理学研究所的建立、2005年社会人类学研究所的建立和2006年社会政策研究所的建立。社会学系在1988-2008年这20年中的健康发展,以及上述三个相邻学科研究所的建立,为2008年心理学、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等系科的重建或新建,以及社会学院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学院共有教师58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或副研究员18人,讲师、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员18人。全部在职教师均获得博士学位,其中多人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知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现有教师中,1人为南京大学文科资深教授,3人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为国家级人才计划“领军人才”,2人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教学名师”,3人为“长江学者”青年学者,1人为“青年拔尖”人才,1人为江苏省特聘教授。1人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为社会学教指委副主任,1人为江苏省社科名家,1人担任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多人担任中国社会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或副理事长。
数十年以来,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出版了大量学术著作和论文,其中重要成果包括:《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第一卷“经典贡献”)》 (周晓虹)、 《西方社会学理论》 (宋林飞)、《中国经济的奇迹》 (宋林飞)、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风笑天)、《城市社会结构变迁新论》(张鸿雁)、《中国人的脸面观》(翟学伟)、《中国人行动的逻辑》(翟学伟)、《中国第一村:华西村转型经济中的后集体主义》(周怡)、《大转型:当代中国社会问题》(朱力)、《现代经济社会学》(汪和建)、《走出现代性——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的重新定向》(成伯清)及《格奥尔格 • 齐美尔 》(成伯清)等,另在《中国社会科学》和《社会学研究》两本国家级专业刊物及英文SSCI杂志发表论文达100篇以上,名列国内社会学系前茅;并于2001年和2005年分别出版连续性出版物《社会理论丛刊》和《中国研究》(CSSCI集刊)。
自2012年起,在“中国首善”、福建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先后2400万元人民币的慷慨捐赠下,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的教学与科研条件获得了本质性的飞跃:现共拥有教学、科研和办公用房10500平方米,其中拥有3万册中文图书和3千册英文图书的专业资料室;250张座位的“孙本文-潘菽讲演厅”、10间以上的各种功能的研讨室,以及包括心理学、社会工作和社会调查在内的综合性的“江苏省-南京大学社会与行为科学实验中心”。
自社会学系建系以来,我们在社会学学科及心理学、人类学、人口学等领域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学院现有200余名本科生、600余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此外,社会学院的教师积极参与国内(外)社会学研究领域、社会和经济发展领域的各种活动,为学校和社会学院赢得了崇高的学术声望和社会荣誉。
社会学院由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及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和社会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组成院务委员会,拟定学院发展计划,决定学院的重大决策;社会学院另设有由学院领导和各系所教授组成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评聘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分别受理相关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学术、学位、教学、岗位评聘以及教学科研伦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