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8年5月5日,南京大学副校长余绍裔教授和哥廷根大学校长诺尔贝特·坎普(Norbert Kamp)教授代表两校,在哥廷根大学礼堂(Aula)签署《南京大学和哥廷根大学关于设立中德经济法研究所的合同》。
2、1989年,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在南京大学成立,同年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
3、1990年《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创刊,是中国大陆地区第一个专门推介德国法研究成果并致力于中德比较法研究的学术集刊。
4、1994年,研究所推出面向德语区读者介绍中国法的“中国法通讯”(Newsletter)。
5、2001年,中德经济法研究所更名为“中德法学研究所”。
6、2001年,中德法学研究所被纳入中德两国中央政府“法治国家对话”项目,成为两国“高水平国际合作交流”的典范。
7、2002年,“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更名为《中德法学论坛》。
8、2003年9月,德国联邦总统约翰内斯·劳访问中德法学研究所,对研究所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9、2004年,德文版“中国法通讯”(Newsletter)改版为“中国法杂志”(Zeitschrift für Chinesisches Recht)季刊。
10、2004年,研究所推出邵建东教授、方小敏教授主编的“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典型判例研究丛书”,邵建东教授编著的《德国民法总则编典型判例17则评析》率先面世。
11、2007年8月28日,德国联邦总理默克尔访问中德法学研究所,盛赞研究所是“中德法律文化交流的桥梁”。
12、2011年8月,中德法学研究所设立校友基金。上海陆德劭和律师事务所与研究所签订捐款协议,设立“校友奖学金”和“校友助学金”。2015年,为纪念研究所已故的原德方副所长狄夏娃博士,奖学金和助学金分别更名为“狄夏娃奖学金”和“狄夏娃助学金”。
13、2013年9月,在德国和欧洲学术界享有很高声誉的蒂森国际论坛第四届在南京大学成功举办,由法学院和中德法学研究所承办,主题为“公共企业与私有企业——法律规定和法律约束”。
14、2013年,面向国际学生的“中国法和比较法”硕士项目设立,并在哥廷根开始招收第一届国际学生,次年春季转入南京大学学习。
15、2014年3月,德国学术交流中心对中德法学研究所运作情况进行评估,高度肯定了研究所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并决定继续支持研究所。
16、2014年,“中德法律比较研究”双硕士项目成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第一批资助的全国26个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之一,也是南京大学第一个获批的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7、2016年6月12日,德国总理默克尔接受南京大学名誉博士学位,高度评价中德法学研究所在促进中德法律文化交流和培养中德法律人才中发挥的突出作用和在中德两国“法治国家对话”项目中作出的重要贡献,并亲笔题词:“祝愿南京大学和中德法学研究所未来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文化交流方面取得更大发展”。
18、2017年,《中德法学论坛》入选“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法学集刊。
19、2018年,中德法学研究所获得南京大学“国际战略合作伙伴发展计划”双一流项目资助。
20、2019年6月11日,德国驻华大使葛策博士(Dr.von Götze)访问中德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