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科 [大仪与共享管理办公室]


仪器设备管理科[大仪与共享管理办公室]职责及分工



一、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学校和使用部门(学院、部、处、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两级管理体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为学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仪器设备科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具体管理,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器设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仪器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及信息统计、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四)负责组织归口内贵重仪器设备论证工作;

(五)定期组织和督促使用部门开展仪器设备盘点工作;

(六)协助海关做好进口仪器设备相关监管工作;

(七)其他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实行学校、学院(部、实验室、研究院)二级管理体制。

学校成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审定开放共享工作整体发展规划,研究决定开放共享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仪管理办公室,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总体布局需要,规划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方案;

(二)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的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

(三)规划建设各类校级开放共享平台,协助学院建立院级开放共享平台,并积极与国家、省市等校外共享平台对接;

(四)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维修基金管理;

(五)协调指导学院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检查监督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情况;

(六)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的绩效考核工作;

(七)其他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南湖——综合楼413电话:87423/82839

                 浑南——生科楼B207电话:83656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