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英语系教师申报和承担高水平科研课题的积极性,提升教师队伍学术水平,推动科研产出,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英语系全体在编教师。
二、课题范围
本办法适用的科研课题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当年的要求提交以上科研课题申报书,英语系将根据学科方向邀请相关专家对申报的科研课题进行评议,并提出反馈意见。
(2)申请人需根据专家的反馈意见对不足之处予以修改完善,重新进行课题申报,直至符合相关要求。
四、资助措施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者,凡根据专家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通过初步审核的,前两次申报给予2000元人民币的培育经费资助;自申报第三次开始,给予500元人民币的培育经费资助。
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并正式立项的,在原有资助的基础上,增加3000元人民币经费资助。
积极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教师,在以后申报各级别课题时,同等条件下将获优先推荐资格。
(2)通过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并正式立项的,给予1500元人民币经费资助。
五、其它
(1)上述项目的资助经费仅限于第一承担单位为华北电力大学英语系、项目负责人为华北电力大学英语系教师的项目。
(2)经费资助以项目形式实施,可涵盖课题申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差旅费、复印费、图书资料费等),所有报销程序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要求。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由英语系党政联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