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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全面落实教育部、科技部相关要求,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制度,进一步营造优良学术文化,现将《中共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10日



                        中共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

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全面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以评价为切入点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制度,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把握正确的评价导向,以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为突破口,建立健全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以质量和贡献为重点的学术评价制度。进一步营造家国情怀、爱校敬业、勇攀高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术文化。为“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和坚强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坚持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引导师生聚焦到解决国家重大需求、攻克行业“卡脖子”关键技术、实现“0到1”原始创新突破以及促进成果转化上来。

2.实施分类评价。根据学科及岗位差异,制定相应分类评价标准,科学设置、合理使用论文、专利等评价指标,施行差别化评价,避免评价标准“一刀切”。

3.完善激励机制。不简单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指标与奖励和资源配置直接挂钩,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

三、重点任务

1.完善学术评价分类标准。切实尊重不同学科、不同学术活动存在的客观差异,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国防科研、智库研究、教学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不同类型的工作分别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及评价路径,规范包括SCI论文相关指标在内的各类评价指标的使用。分学科制定高质量论文刊源和会议目录。

2.规范学术评价过程。学术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正确把握学术评价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强调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突出代表性成果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性。规范校内科研项目、人才计划、评优推荐等各类评价评审工作。发挥学术委员会、同行专家在学术标准制定和学术评价过程中的作用,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

3.深化教师评价改革。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绩效奖励的导向性,在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考评中把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逐步形成与岗位特点、学科特色、研究性质相适应的教师选聘、任用、奖惩等人事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4.优化学生评价体系。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育人效果为目标,进一步树立优良学风,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有效提高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重要育人环节的科学性、精准性,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结合学科特点等科学设置学生学位授予标准。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及攻读学位期间的创新成果作为学位授予的主要依据,着重培养学生的学术志趣、科学精神和学术能力。

5.加强学术文化建设。加大正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升学术文化品位,坚守学术道德,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建立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在全校大力营造求真务实、鼓励创新、团结协作、宽容失败的研究氛围和学术环境,促进学术水平持续提升。

四、组织实施

学校党委对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统一领导,研究部署并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成立具体工作机构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及学术文化建设。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机构

2.拟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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