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及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发展方案( 2020-2025 )》(学位〔2020〕20号)、北京市教委《关于推进新时代北京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教研〔2021〕5 号) 、《中共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华电党〔2021〕3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 方案(2021-2025)》,经学校2021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 年11 月11 日
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 ( 2021-2025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及学 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 2020-2025 ) 》(学位〔2020〕20 号)、北京市教委《关于推进新时代北京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教研〔2021〕5 号) 、《中共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华电党〔2021〕34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四为”方针,面向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向行业企业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面向教育现代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 经济社会及行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进一步凸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要地位,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 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按照需求导向、尊重规律、协同育人、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发展机制,优化规模结构,夯实支撑条件,全面提高质量,为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创 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新发展阶段。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是主动服务 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稳步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更加健全,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更加紧密,发展机制和环境更加优化,教育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灵活规范、产教融合、优质高效、符合规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
三、完善学位点布局,加强专业学位类别设置
面向新兴企业发展需要,瞄准人工智能、能源互联网、集成 电路、网络安全、新能源、新材料、储能与氢能、环境污染、生态修复等一批以关键技术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战略新兴行业企业,加快学校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增列,前瞻性布局工程类等专业学位人才培养。
1.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加快学校专业学位工程及管理类博士授权点建设。在国家重 点建设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围绕国家专业 学位博士未来重点培育的电子信息、机械等工程类博士领域及公共政策与管理、法律博士等领域加强建设。积极做好新增能源动力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 2022 年招生、培养方案编制和实施。明确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定位。推动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协调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培养某一专门领域高层次应用型未来领军人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掌握相关行业企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运用科学方法、创造性研究和系统解决实践中复杂问题的能力。
健全博士专业学位培养体系。加强顶层设计,会同相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协会和校内外专家编制培养方案,共同科学设计跨学科课程体系,充分发挥大学理事会作用, 强化学校与行业在培养方向、培养过程和实践平台方面深度合作,建立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体系。
2.着力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
健全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根据社会、行业发展需求,围绕新 材料、新能源开发利用、储能与氢能、能源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人工智能、能源互联网以及碳金融、碳管理等能源政策和社会治 理等领域,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条件,应更加突出鲜明的职业背景和专业人才指向,增强对行业企业发展的快速响应能力和针对性,明确职业指向,所对应职业领域人才培养形成相对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基本要求,应更加强调研究生对相关行业企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的掌握,以及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推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健增长。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作为院系硕士专业学位增量计划投放依据,推动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紧密服务区域、行业企业发展。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2021年-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预计增量为300人,十四五末,年招生人数达到 3400人。
四、加强多元投入机制,创新优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
积极拓展汇聚外部资源。一是强化科教协同,通过与理事单位等企业、科研院所联建科研创新平台,强化研究生科研能力训练,以高水平科技合作支撑高质量研究生培养。二是强化产教融合,推进校外培养基地高效运转,做大做强学校外聘导师队伍,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多元投入,鼓励行业深度参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三是强化校地合作,积极争取属地政府在办学空间、条件、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更大支持,不断拓展研究生培养新格局。尤其要围绕大湾区、长三角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借助外力不断扩大办学资源。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未来还会处于改革和快速发展阶段,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途径。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应以科技合作为纽带,充分发挥学校、研究院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实现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发展。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运转成功的关键在于 校企双方导师的密切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学生课题的共同指导,形成“老师愿意送,学生愿意去,企业欢迎,成效显著”的多赢局面。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战略,深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体制改革。实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双导师 100%全覆盖, 导师课题工程项目牵引 100%,半年以上专业实践学生 100%全覆盖。
1.大力推进研究生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研究生校外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是学校与行业企业等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是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和产教结合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基地规模和制度建设,完善建设标准与考核退出机制。激活院系积极性,推进二级单位管理,院系成为基地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单位。积极对接企业 申报和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重点打造符合“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标准的精品实践基地。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到十四五末,基地达到 150 家以上。
2.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队伍建设
强化导师育人职责,建立健全企业导师选聘管理制度。推动 学校和行业企业之间人才交流共享,明确校内外导师职责,强化双导师职责,共同肩负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大企业导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外聘导师队伍。加强校企双方导师密切合作,推动企业导师讲授技术专题课,以科研课题为依托,双导师协同指导论文,形成良性互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学生课题和专业实践指导。
3.深化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 能力,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施专业学位 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实施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在每年编制招生目录前, 向各联合培养单位征集合作项目并对学院公布,依托校内外导师合作课题编制联合培养招生目录。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校企联合技术专题课和实践课程,开发专业学位案例库,编写精品教材。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制定专业技术能力标准,推进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有机衔接。推进设立用人单位“定制化人才培养项目”,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鼓励行业企业、培养单位探索建立产教融合育人联盟,制定标准,交流经验,享资源。
4.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价机制
强化专业学位论文应用导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表明研究生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在专门技术上做出应用创新性的成果。完善专业学位论文评审和抽检办法,推动专业学位论文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价。完善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将产教融合培养研究生成效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并与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等支持政策相挂钩。破除仅以论文发表评价教师的简单做法,将教学案例编写、行业企业服务等教学、实践、服务成果纳入教师考核、评聘体系。
5.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探索实施企事业单位以专项经费承担培养成本的“订单式” 研究生培养项目。引导支持行业企业以资本、师资、平台等多种形式投入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探索培养单位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应进一步发挥大学理事会单位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强化专业学位对应行业企业部门的专业指导。转变专业学位办学理念,实施分类培养,出台落实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实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共同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
2.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
适时成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专家委员会和院系分委员会,聘任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和资深导师担任委员,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中的指导作用,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论文标准等主要培养环节,及基地建设管理、联合招生培养、学位授予标准、质量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3.强化行业企业协同,产教融合机制
鼓励行业企业通过设立冠名奖学金、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校企研发中心等措施,吸引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参与企业研发项目。引导行业或大企业建立开放式联合培养基地,带动中小企业参与联合培养。探索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建立需求与就 业动态反馈机制,设置专业学位类别的行业企业部门应建立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动态监测机制,研究生院质量监督部门依据由就业部门每年发布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报告,依托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追踪调查等,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真实反映。对连续需求萎缩、培养质量低下的专业学位类别形成报告,实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