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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关于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规模持续增长,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学位管理体制和研究生培养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提高质量,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 制定了《华北电力大学关于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经学校 2021 年第 10 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遵照执行。

2021 10 11


电力大学关于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坚 持正确政治方向,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规模持续增长,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学位管理体制和研究生培养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定走内涵式发展 道路,坚持“四为”方针,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遵循规律,严格制度,强化落实,整治不良学风, 遏止学术不端,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努力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学校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的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 责任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质量管理 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


 

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补齐补强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加快建 立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机制。

2.遵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细化并执行与我校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明确各类各层次研究生培养目标, 做到培养环节设计合理,学制、学分和学术要求切实可行,关键环节考核标准和分流退出措施明确。

3.强化底线思维, 把维护公平、保证质量作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基础性任务,加强与研究生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条件建设和组织保障。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 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

4.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各院系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院系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发挥好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在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负责落实研究生培养方案、监督培养计划执行、指导课程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设立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的检查督导。

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生源质

6.优化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建立招生计划动态分配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考虑各院系上线生源情况、科研绩效、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师资队伍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招生计划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关键学科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学科倾斜。探索建立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对学位点评估、论文抽检、师德师风、考试招生违规违法等问题突出的院系予以必要限制。

7.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持续推进一级学科招生,鼓励选用统考科目,减少学校自命题科目。强化复试考核,加强复试题库建设,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客观公正、择优录取。制定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复 试办法, 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选拔办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主要选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

8.探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招生宣传机制。线上线下相结合,校内校外分区域,注重全面、突出重点,构建学校、院系、师生三级联动的招生宣传机制。学校层面通过与主流媒体建立联系、充分利用媒体做好线上宣传,探索成立“研究生招生宣传志愿者协会”,设立研究生招生宣传日,组织招生宣传小组到全国各地 高校进行招生宣传。院系层面针对本校优质生源组织做好本院系校内招生宣传,针对全国优秀推免生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充挥每位师生的作用,全面宣传我校优势学科及办学特色,为华电研究生招生扩大影响力,形成华电品牌效应。

 9.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注重风险防范,维护公平公正。加强管理队伍 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研究生院建设,强化管理工作职责,保障办公条件; 健全校院(系)两级研究生招生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按照研究生招  生规模配齐建强专职管理队伍;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制定完善 研究生招生工作初试、复试各个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政  策规定,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保障机会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加强课程教学的管理和监控

10.建立完善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注重分层分类培养。做好不同学科专业课程体系设计,梳理同一学科本硕博三层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设置,体现三层次之间区别与衔接关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课程设置达到一定的区分度;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体现学术创新能力培养,课程设置加大方法类、基础理论类、学术前沿类、科研训练类课程比重;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体现职业导向,注重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加大应用实践类、工程实践类、案例类课程比重; 加大公共课程体系改革, 针对学 术学位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不同培养目标,设计满足分层分类培养需求的数学课程体系,加强人文素质、职业素养类课程体系设计, 根据科学研究需要优化英语课程体系。把科学道德、学术规范和伦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开设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工程伦理、论文写作等必修课程,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术规范和伦理指导。

11.实施优质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推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开好研究生思政课必修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 根据各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体系,依据《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精选若干门研究生核心课程重点建设,探索研究生课程与科研训练、实践训练整体设计,打造课程精品; 规范教材建设, 提升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质量,评选优秀研究生教材,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行专业学位校企联合技术专题课程和实践教学案例库的立项建设。

12.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进研究生课程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和多媒体教学优势,继续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研究生混合教学模式应用实践与示范推广,培育研究生精品在线课程;适应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在职学习的特点,将“互联网+”思想全面引入课程设置与实施环节,进一步加大慕课、翻转课堂在适用课程的应用范围,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教学方法和模式改革。

13.加强制度建设,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修订《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明确任课教师聘任条件和职责,因任课教师责任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低下等情况,将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按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调停课规定,建立维护良好教学秩序;严格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要求任课教师按时登录成绩,修改成绩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建立科学的教学督导和评价制度,加强对授课质量监测和评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全过程管理

14.加强学位论文管理,细化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遵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 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按不同学科或专 业学位类别细化并执行与学校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

15.加强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完善落实分流退出机制。加强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完善考核组织流程,丰富考核方式,落实监督责任,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各环节分流选择措施,明确分流渠道和具体要求,通过延期、分流、退出等方式,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研究生及早分流,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

16.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学位论文答辩前,严格审核研究生培养各环节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对于博士研究生,各学院要在答辩前三个月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 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随机抽取博士生学位论文实行五本论文全部匿名送审,并对上级学位论文抽检出现问题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连续两年实行五本论文全部匿名送审。博士生答辩委员会中,则上至少有一位答辩委员是学生所在学院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17.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

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与监控

18.健全专业学位专业实践考核、评价体系,证专业实践质量。推进各培养单位优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大纲和实施细则,对实践项目、实践模式、实践组织、实践管理和实践 考核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专业实践的落实、实施、管理、联络和考核。加强过程管理,强调校内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形成交流机制。严格把关专业实践真实性、有效性与规范性。

七、健全处置学术不端有效机制

19.加强学术诚信教育,从严惩处学术不端行为。将科学精 神、学术诚信、学术规范和伦理道德等纳入导师和研究生培训内 容,加强师德学风建设。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 行为, 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 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

  20.完善申辩申诉机制,维护师生正当权益。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