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加强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党员资格和入党材料的审查,及时做好党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党章》、《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新生报到后,严格按照《党章》、《细则》等有关规定,仔细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含积极分子材料)。
1、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1)审查是否属于异地培养发展。
党员发展工作应由本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委或上一级党委审批。对于审批党组织不是本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委或上一级党委的,原则上对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2)审查发展审批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
根据《细则》要求,党员发展、转正应由党委审批。在《细则》颁布前加入党组织的,也可由经县以上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审批,但应在《入党志愿书》中注明授权党委的名称,并盖授权公章。《入党志愿书》中没有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意见的,经与发展党组织了解、核实,仍不能补充审批意见的,对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3)审查入党人年龄、培养期、发展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
根据《党章》和《细则》规定,入党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至少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等,才可列为发展对象,最终发展入党。因此,要严格把握入党各环节的年龄、时间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对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对于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前三个月内发展或离开原单位后发展的新生党员,一般不承认其党员身份。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
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代写及造假现象。
学生本人带来的入党材料必须是密封完好,并且加盖党组织公章,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3、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应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党校培训证书、思想汇报、入党前的群众座谈记录、政审材料等。正式党员材料在上述材料基础上,一般还应包括:预备党员考察情况、转正申请书。其中,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缺一不可,以上材料不全的档案,应及时与原单位取得联系,予以补充说明。
4、审查是否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其党组织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在报到前预备期已满的党员,一般应由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转正后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时应当认真审核转正材料,确保转正手续的严肃、规范和党员档案的真实、有效。
5、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在新生报到后由各支部负责审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上报。
二、做好调查、核实情况工作
对于不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填写混乱的,应及时向学生本人和原所在党组织调查、辨别真伪、弄清原因、核实有关情况。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1、在未确认其党员身份之前暂不接收其组织关系。
经核实,对确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不具备党员条件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同时,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做好学生本人的思想工作,对其进行帮助和教育。
2、对于缺少、遗漏必备材料、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或对新党员档案有存疑的,要进一步深入调查与核实。
可通过与本人谈话(须有记录)、组织发函、电话咨询等多种渠道和方法,辨别真伪,查明原因。
经审查,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出具相关证明;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确属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所在院系党委审查,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对有严重违纪现象的,学校将及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通报原单位党组织。
3、严格落实材料审查责任
各支部审查入党材料,因审查不严导致未及时发现相关问题的,将追究支部责任,适当扣减当年支部党员发展名额。
三、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收集新生党员材料并审查
结合新生入校实际情况,一般由班级内临时负责人收集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党员档案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支部分配归属情况安排专人认真查验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审查其组织发展材料,确认新生党员身份。有关要求如下:
(1)由河北省外单位转来,一般需使用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由具有全国范围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出具,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国共产党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同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转往党组织应具体到系党委,即“中国共产党华北电力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委员会”。打印党员个人信息表加盖原所在党组织公章后,与介绍信一并上交院系党委留存。如因系统不互通等原因无法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的,在新生报到并确认支部后,与研究生党务助管联系,在系统补录并填写相关备案材料。
(2)由河北省内单位转来,一般采取网上转接方式,直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转接,转往党组织应具体到院系党委,即“中国共产党华北电力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委员会”。
(3)由校内其他单位转来(如科技学院),需使用校内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转往党组织为要转往的系党委,即“中国共产党华北电力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委员会”。
(4)由本系本科升学,报到后与研究生党务助管联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党委以“支部间转接”的形式将党员转入新支部。
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要求或党员档案材料缺少者,暂不接收,待符合要求后再予以接转。
2、基层党组织要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公示
对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遇有党员群众反映的,将调查了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其他事项
(1)新生党员应在入学报到后尽快上交自带的党员材料,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如由原所在组织邮寄,需要在新生报到后及时联系研究生党务助管,确认是否收到相关材料。自新生入学报到之日算起,所有新生党员应在1个月内及时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材料。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2)在接收党员关系过程中,要注意核查党员在原党组织中交纳党费的时间,一般党员欠缴党费不能超过三个月,预交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并做好接收组织关系后的党费收缴工作。
(3)新生党员关系接收后,院系党委将在30日内将党员组织关系回执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反馈其原单位党组织。同时,各支部保管好党员档案,做好归档工作,避免发生档案遗失、散落、损毁等情况。
四、做好新生党员培养教育工作
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后,将新生党员编入支部(具体支部归属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分配),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教育引导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积极参与党组织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1、及时安排与新生党员谈话
院系党委和各学生党支部要指派专人及时对新生党员进行组织谈话,全面了解其思想状况,进行思想教育,明确提出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要求。
2、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
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积极安排新生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以及学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等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必要的学习,查漏补缺,夯实理论基础。
3、加强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对于新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指派1-2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培养人,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长。预备期满时,对那些主观不努力、表率作用发挥不得力、先进性作用不强、群众基础较差、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可采取延期转正的办法限期改进,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一年,届时如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五、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由具有全国范围内接转团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团组织开具《共青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抬头为“共青团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去往单位具体到就读的院(系),即“共青团华北电力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委员会”,同时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页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并加盖团组织公章。开学时将密封完好的团员档案(包括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等材料)、介绍信和团员证等团籍信息档案一并通过各班临时负责人或团支书上交院系。
2、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往目标团组织为“河北省保定市华北电力大学团委”下属的所就读院(系)级团组织新生流动团支部。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