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
剧毒、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书
为保证剧毒、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与管理,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对剧毒、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具有防盗门、保险柜、排风扇、防毒用具等安全防护措施。库房内严禁明火,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领用登记制度,任何人领用时都必须签字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领用日期、领用数量、用途、本人签名。学生领用时,必须由指导教师陪同,并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双人签名。保管人对领用数量和剩余数量必须做详细记录,严格控制领用和损失量。
三、安全责任人和保管人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要定期检查门窗,做到严格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四、领用人使用后,剩余的剧毒、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要做到无毒化处理,不得随意排入环境。若领用人再将剧毒、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转借别人使用,必须到保管人处办理登记手续,说明转借理由和用途,并由借出人和借入人双方签名。严禁剧毒、易爆等危险品流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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