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教研室安全稳定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教研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对安全稳定的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认真落实校、院有关安全稳定方面的规定,杜绝不安全因素的产生。
二、 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本教研室内部的火灾、食物中毒、电子信息系统雷击等事故隐患。离开教研室及相关研究室要断水断电,关好窗户,锁好门,保证不发生较大的安全问题。
三、 认真执行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教学中不犯自由主义错误。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教研室所负责的实验仪器和设备定期进行技术监测、检验,确保具备安全的教学条件。
四、组织本教研室教职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五、 负责检查并考核本教研室教职工的安全稳定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召开教研室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本教研室安全稳定动态,研究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六、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预防为主。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除认真组织抢救外,要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环境学院负责人: 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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