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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符合当年校内综合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评选条件;

国家助学金: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补考后未通过必修课程累计不超过一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我校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学生。

三、评审原则: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并可申请一项社会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四、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分别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电力系网站学生工作版块下载)于9月29日11:30之前交至教十一B103辅导员处。

点击下载: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电力系党委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