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国家助学金申报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标准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为三等(1000元/人/学年)、二等(2000元/人/学年)、一等(3000元/人/学年)三档。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我校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补考后未通过必修课程累计不超过一门。
三、评审原则: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四、申报流程: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可在电力系网页上下载),材料请于9月30日前交至教十一楼103电力系党委办公室。
下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电力系党委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