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系本硕(博)贯通拔尖创新人才
培养计划
(适用于2018级学生)
一、目的和意义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响应国家高等教育“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和新工科建设的需要,为国家培养一流的电气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和拔尖创新人才。
依托电力工程系,充分利用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布式储能与微网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输变电设备安全防御河北省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制定电力工程系本硕(博)贯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本硕(博)贯通计划”)。
二、指导原则
针对本硕(博)贯通计划,学校和院系给予政策倾斜,吸引本校优秀生源,储备优秀师资力量。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学生出国交流,拓展国际视野,培养国际化创新人才,并进一步强化我校与国外知名高校和国内重要科研单位的科研合作与人才培养,全面推动人才的创新能力培养。
三、培养方案
1.录取学生按照本硕贯通培养,学制为7年,最低学习年限为6年。
2.以电气专业基础课程为主体,强化专业核心课程,增加交叉学科核心课程,夯实学科创新基础。
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养创新能力。
4.学生在校期间可出国留学不超过1年,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学校资助和导师科研经费支持等多渠道筹措。
5.学生可根据导师安排,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进行学术训练和科研实践。
6.大四期间选修研究生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按照硕士期间课程认定学分。
7.本计划的学生在研究生期间,优先直博。
8.设立电力系主任奖学金,在第八学期评选,用于表彰奖励本计划中的优秀学生。(详见评选细则)
9.毕业时颁发电力工程系卓越工程师荣誉毕业证书。
四、选拔办法
1.选拔对象为2018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录取规模为30人。留级、试读学生不在此范围。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3.选拔涉及的课程为必修课课程;淘汰涉及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4.按照第一、第二学年课程学分绩排名和专家组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择优录取。选拔报名条件如下:
①学分绩专业排名前20%,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②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5.选拔录取流程如下:
①符合条件学生自愿报名,按照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初选人数不多于60人。
②电力系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学生直接淘汰。
③总成绩为学分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加权和(学分绩80%、综合面试20%),最终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6.采用虚拟班方式进行管理,第三学年度结束时进行考核淘汰,考核淘汰的学生直接转入普通班学习,淘汰后不再补录,淘汰后的学生不再具备研究生推免资格。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则淘汰:
①违反校规、校纪的。
②出现不及格课程的。
③学年度必修环节学分绩80分以下的。
④未参加过任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其他学科竞赛的。
五、特别声明
已进入该计划修读的学生,如果修读中途因个人原因退出该计划,则等同于放弃研究生推免资格。
六、政策保障
1.将电力工程系本硕(博)贯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列入学校专项支持计划,其研究生招生指标由学校和院系统筹解决。
2.请教务处、研究生院配合电力系完成培养方案审定、课程设置及任课教师安排等事宜。
3.请学校协调解决校外导师的课时津贴发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