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党支部职责
一、 宣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学习,教育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世界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发挥党员在学习、社会工作、思想工作、文体活动以及遵守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党员带领广大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坚持“三会一课”(党小组会、支部委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党课)制度以及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开好党内组织生活会,在党员中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检查。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改进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提高组织生活效果,使组织生活切合实际、富有新意、生动活泼。
六、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经常了解和定期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主动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思想动态和思想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措施,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八、关心并指导党章学习小组经常开展活动,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上。
九、有计划地做好对入党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那些一贯表现好、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学生及时吸收入党。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履行入党手续,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十、具体指导和帮助分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群众团体开展工作,支持他们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十一、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听取支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十三、本规定由学院党委解释。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