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教师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二、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主持教师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做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三、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支部委员的工作,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定期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密切联系学院行政工作,参与学院的重要工作的讨论,支持和协助学院行政领导加强院务管理。
五、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重视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反馈教职工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院行政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
七、积极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发动党员和教师自觉维护高校教师的形象,维护学院的安全团结。
八、加强教师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教师党员的业务能力,教育教师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九、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十、加强党建知识教育和宣传,负责做好新党员的发展计划,搞好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按计划和发展工作程序发展新党员。
十一、注意培养典型、积累资料,加强经验总结,做好党内各类先进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