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公派出国留学教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矿大京人字〔2017〕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2021-2022年度公派出国人员回国考核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年度公派出国留学3个月以上的教师。
二、考核方式
采取二级单位考核与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二级单位组织考核,给出考核意见和考核建议结果。学校考核由人事处统一组织,以个人汇报、专家评审形式进行。
三、考核程序
(一)12月9日前 被考核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12月13日前 二级单位考核。二级单位对被考核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根据被考核人在出国前填写的《中矿大(北京)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申请表》中约定的目标和预期成果对其考核,并将考核建议结果填入《考核表》。于12月13日前将被考核人的材料(附件1及证明材料),以及《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考核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三) 12月16日前 人事处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材料。
(四) 12月17日 学校考核。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评审会议,成立考核专家委员会,被考核人员以PPT汇报形式进行答辩,专家委员会根据被考核人的材料、二级单位的考核结果以及答辩情况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五)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核结果补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四、其他说明
(一)被考核人在《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考核表》中所填成果的证明材料须由二级单位审核无误后,须由审核人在封面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封面和骑缝章)。(如有在国外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照片、课堂笔记等材料可以打印放至支撑材料中。如有相关视频资料可以在答辩时演示)。
(二)学校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回国考核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2339215,办公地点:办公三号楼311。
附件1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考核表.docx
附件2 公派出国人员回国考核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