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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青年教师参加“高校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坊”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0/25 14:54:34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青年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能力基础知识,提升教育教学技能,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高校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坊的通知》,我校将组织青年教师参加11月9日-10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的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坊,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2023年入职,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至多2人。

二、培训内容与主讲专家

培训内容:工作坊针对新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小组研讨等多种方式,促进新教师形成符合时代需要的新型师生观;理解新一代学生的学习需求与学习特点;认知教学的本质与功能;能独立开展课程设计;具备制定课程目标、选择课程教学内容、运用合适的教学行为以及学业评价的技能,为其今后的教师生涯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主讲专家:韩映雄,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考试与评价研究院副院长,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为中国高教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入选者(2012年)。长期致力于教育评价与质量管理、课程教学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田凌晖,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政策、教与学质量评价、数据驱动的学校改进等方面的研究。美国范德堡大学访问学者,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

三、时间与程序

(一)10月25-28日 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至多2名青年教师,并于10月28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三号办公楼311)。

(二)10月29-30日 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并通知各单位审核结果。

(三)11月8日下午 报到。

(四)11月9日-10日 现场培训。

四、费用说明

培训费1980元/人、差旅费由人事处负责。差旅费含往返交通费(可乘坐高铁二等座或不超过高铁二等座价格的飞机)、住宿费(2人一间)及食宿补贴。(按照财务规定为教师发放餐食和交通补助,北京市内交通费由教师本人承担)。

五、其他说明

(一)相关费用由教师先行垫付,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和作业,考评合格后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培训结业电子证书,待培训结束后可凭结业证书和相关票据到人事处办理报销手续。

(二)本次培训相关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2339215


 附件:报名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4年10月25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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