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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企业挂职锻炼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11 10:23:09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我校《关于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矿京党字〔201557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学校将继续选派部分青年教师前往企业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4年度学校拟选派10名左右青年教师前往企业挂职锻炼。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存在师德违规行为的教师不得申报;

(二)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教学及科研能力;

(三)在申报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后出生),且正式入校工作满1年(202311日前入职),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专任教师;

(四)符合挂职单位的挂职条件及要求。

三、挂职单位及岗位要求

挂职锻炼可选择企业基层、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专业协会/学会等单位,且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岗位包括挂职单位的领导助理、业务部门的领导助理等,也可依托科研合作项目和课题研究,以企业博士后的身份选派进入企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挂职锻炼。

四、挂职形式及期限

挂职锻炼须在不影响本人在校内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期限一般为半年或1年,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教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五、选派程序

(一)319日前 各单位本着“按需派遣、重点培养、提升能力、发挥作用”的原则,在个人申报并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秩序的基础上。择优并按照推荐次序排序推荐候选人,并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1)及《2024年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申报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人事处;

(二322日前 学校审议各单位推荐人选名单,人事处将审核结果通知相关单位;

(三)630日前 学校确定的挂职人员需自行联系挂职单位,在被挂职单位同意接收后,将挂职单位同意接收函件(需注明挂职岗位、挂职起止时间,并加盖挂职单位公章)报人事处。

六、工作职责

(一)挂职人员须按照挂职单位要求,履行挂职岗位职责;

(二)为学校与挂职单位的合作与交流献计献策;

(三)挂职期满后为学校相关学科的青年教师开办1次与挂职相关的讲座。

七、考核管理

青年教师挂职期满后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青年教师挂职锻炼期满考核表》(附件3),由挂职单位填写工作鉴定意见,并与《青年教师挂职锻炼考勤情况证明》(附件4)寄(送)至我校人事处。

八、其他说明

(一)未列入学校选派计划擅自外出挂职者,学校不予承认其挂职经历;

(二)学校为每位挂职锻炼人员购买意外险一份;

(三)我校挂职锻炼选派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62339215


附件: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doc

 附件2:2024年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青年教师挂职锻炼人员工作期满考核表.doc

 附件4:青年教师挂职锻炼考勤情况证明.doc



人事处

202431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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