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和人事聘用制度,强化聘期管理,增强教职工的岗位意识,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2020年度各类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中矿大京人字〔2019〕34号)有关内容,现将2020年准聘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入职的准聘教职工,包括准聘教师(博士后、博士、硕士)和准聘其他岗位人员,准聘教师已评聘副教授的,不再参加本次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依据及内容
根据准聘制有关要求和准聘教职工与学校签订的准聘合同中有关内容执行。
三、考核程序及相关工作安排
聘期考核工作在2023年8月28日至9月20日期间进行,分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23年8月28日至9月10日,二级单位进行工作布置,准聘教职工填写《准聘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表》(附件2),二级单位组织开展考核。
1.被考核人员须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准聘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表》,并按照要求准时提交。对于有造假、不属实等情况,聘期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立即解除合同。
2.二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被考核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考察被考核人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3.二级单位结合师德师风表现及聘用岗位职责要求,初步确定聘期考核等次,聘期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
4.二级单位将《准聘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表》《准聘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人事处(地点:办公3号楼311室),电子版发送至szk@cumtb.edu.cn。
第二阶段:2023年9月20日前,学校对各单位提交的准聘教职工聘期考核意见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合格的,根据准聘教职工具体岗位类别分别签订第二个准聘期合同或长聘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为及时有效使用聘期考核结果,各二级单位须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准聘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并于2023年9月10日15:00前将考核材料送交人事处(地点:办公3号楼311室;联系人:江小丹;联系电话:62339138)。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准聘教职工聘期考核人员名单.docx
附件2:准聘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3:2020年准聘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