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要求
申报正高人员答辩时间12分钟(其中个人述职不超过8分钟,剩余时间评委提问);申报副高人员答辩时间9分钟(其中个人述职不超过6分钟,剩余时间评委提问)。申报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
二、汇报提纲
1.申报人根据任职资格条件,从以下四个方面向评审组汇报(汇报任现职以来履职情况)。
(1)工作情况(简述岗位履职情况);
(2)工作业绩(论著、获奖、起草文件或取得专利等情况及贡献);
(3)满足业绩要求情况(按照任职资格条件中的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简单陈述);
(4)工作打算。
三、汇报要求
采用PPT演示汇报,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个人作用贡献。PPT作为职评材料存档,如存在弄虚作假按照学术不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