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21年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进站的师资博士后。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20日之前完成出站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和依据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核依据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5】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以下简称《工作协议》)。
四、考核标准
各考核小组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严格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未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不能获评优秀等级。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学院的考核小组和学校审议小组共同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应包括院系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分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事处有关负责同志等。学校审议小组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组成。流程具体如下:
(一)考核小组组织召开“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考评会”(以下简称“考评会”)。
1、师资博士后在考评会上报告进站以来的教学科研工作进展、取得的主要业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并向考核小组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以下简称《出站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出具的有关教学情况的说明等)。考核小组审核后退还原件。
2、考核小组根据师资博士后的履职情况和工作业绩,对其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将考核结果填入《出站考核表》中。“同意聘为教师”票数须达到参会人数的2/3以上方为合格。
(二)人事处组织审议小组召开会议,对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将考核结果填入《出站考核表》中。“同意聘为教师”票数须达到参会人数的2/3以上方为合格。
(三)经考核机构考核合格并报学校人事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批准的师资博士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入校手续,入校时间自进入流动站算起。
六、有关说明
(一)为发挥师资博士后制度的作用,选拔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组建考核小组、认真履行考核职责、确保考核工作质量,并于 3 月 6 日之前通知人事处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
(二)《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文章必须见刊并附检索证明。
(三)为保证公平性和严肃性,本次考核中坚持被考核人的合作导师全程回避的原则。
(四)各考核小组应于3月20日前统一将考核材料纸质版报人事处(行政3号楼310室)。
(五)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解除与其签订的《工作协议》,该师资博士后须退回学校为其支付的部分薪资,退回薪资为在站期间薪资所得与普通博士后生活待遇的差额;并按照普通博士后的出站标准和程序办理出站和离校手续,若未达到普通博士后的出站标准,则按学校的相关规定以普通博士后办理延期手续。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62339085
附件1: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表.doc
人事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