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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4/29 18:05:11

 

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教师厅函〔2020〕2号)要求,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将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职评会前

4月29  学校下发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正式启动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4月29—5月10日  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材料报送二级单位学科组。

5月11日—5月20日  二级单位学科组评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名额确定并向学校职称评审办公室(简称“职评办”,设在人事处)上报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

5月21日—5月27日  申报材料审查、公示(公示地点:逸夫科研楼1537室,需提前预约查看公示材料)。

5月28日—6月25日  申报教师系列和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鉴定材料送审(送审工作由学校职评办统一组织,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前将送审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网上“同行专家评议系统”)。

第二阶段:召开职评会

召开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具体时间、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职评会后学校公示通过评审人员名单、下发任职资格和聘任文件(聘任时间为7月1日,不受职评会召开时间影响)。

二、总体要求

1.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应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弹性工作制有关安排的通知》精神,尽量采取“无接触”方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纸质申报材料审查、盖章可实行电话联络、错时分批投递交接;基层民主推荐会、学科组评议会等会议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召开,线下集中召开的会议须报防控办审批,按照疫情防控期间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2.线上召开的网络会议,单位负责人需截屏会议过程及投票结果(可使用微信“群投票”小程序),打印留存(10年)备查。

3.申报人申报材料需按通知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

三、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申报名额及指标

根据教育部各级职称的比例要求及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学校各级职称比例的现状,2020年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师高级职称的申报名额见附件1。2020年教师高级职称指标根据实际申报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具体名额待学校研究后公布。思政学科教师(含辅导员)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各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申报名额见附件1,评审指标单列。

四、评审条件

各类各级职称的评审条件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中矿大京字〔2014〕18号,以下简称《职评办法》)、《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程》(中矿大京字〔2014〕19号,以下简称《职评工作规程》)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2014版)补充规定》(中矿大京字〔2017〕8号,以下简称《职评补充规定》)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材料报送学科评议组

教师系列、学院非教师系列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推荐,材料报送本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科评议组;其他单位非教师系列以处室为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职评办综合评议组。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职评办法》和《职评补充规定》要求的人员向所在基层单位(系或教研室、部、处、室等)提出申请,并填写《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申报教师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还需填写《申报简况表》(附件3)。

2.所在基层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在申请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同意票须达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并同时达到应到会全体人员二分之一以上方可推荐)。要加强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的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3.基层单位负责人在通过民主推荐人员的《任职资格申报表》中的“民主推荐结果”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4.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交学科评议组。

(二)学科评议组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职评办

各学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设立的学科评议组负责本单位申报各类各级职称人员的评议和推荐工作;学校设立的综合评议组负责未设立学科评议组的单位申报非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评议和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材料审核

各学科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负责人员应严格按照《职评办法》《职评补充规定》和《职评工作规程》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对不符合《职评办法》和《职评补充规定》要求的申报人不予受理。

2)对不按规定程序申报或无特殊原因逾期报送的申报人不予受理。

3)申报人提交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审核人核实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应与所申报的学科、职称系列及现从事的工作岗位相同或相近,且为任现职称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博士后申报副高级职称需提交任中级职称以后所取得的成果,无中级职称者提供获博士学位后取得的成果。认定初级或中级职称人员提供《任职资格申报表》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硕士学位教师认定或申报讲师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成果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且论文(著)须正式出版;发表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及论文集上的论文(含被SCI、EI、CSSCI等收录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只作为参考材料;获奖项目以获奖证书为准,完成项目以结题(验收)或鉴定证明为准,在研项目以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或通知书为准。申报材料中涉及教学工作量由学院审核盖章;涉及教学类项目的由教学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本科教学项目由教务处审核盖章,研究生教学项目由研究生院审核盖章);涉及科研项目的由科研院审核盖章;涉及学校立项的管理类项目(经费不得少于10万)的由项目完成单位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盖章;涉及项目经费的由财务处审核盖章;被SCI、EI、SSCI、A&HCI、ISTP等收录的论文以检索机构印章的检索证明为准;教学、科研、各种荣誉等奖励及专利成果均以证书为准;起草政策性(制度性)文件以正式下发的文件和加盖党政办公室印章的《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承办上报、下发文件审批表》为准。

6)在职称评审期间,禁止为职称评审的科研经费划转行为。

7)发现申报材料有伪造学历(资历)、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方式报职评办。对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对申报材料审核不负责任或对学术不端行为有包庇、纵容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追究责任。

2.学科组召开评议会,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进行评议。

评议会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各学科评议组召开评议会时,出席会议的评议组成员须达到该学科评议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议结果方为有效;学科评议组应根据《职评办法》和《职评补充规定》的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充分讨论和评议,并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学科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评议结果进行表决,同意票须达到出席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同时达到应出席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未出席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补充投票;评议时,凡涉及评议组成员本人或其亲属的,本人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学科组评议会有关过程材料需留存(10年)备查。

3.按申报名额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三天。

4.公示期无异议后,在推荐人选《任职资格申报表》中的“学科评议组评议意见”栏目中填写评议意见,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上报人选,将申报材料报送职评办。公示期如有异议需由学科组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三)申报材料公示

职评办在规定的时间对所有推荐人的申报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将予以核查。

(四)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校外同行专家对申请教师及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的代表作进行鉴定是保证教师及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质量的重要环节。代表作中论文(著)须正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代表作鉴定工作由学校职评办统一组织;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中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为已达到或基本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已达到或基本达到中,二分之一以上为已达到)者视为鉴定合格,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组织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答辩。会议召开形式、答辩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六、评审收费标准

申报教师及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须经3名同行专家评议,每人缴纳1500元,用于支付代表作评审费500元/份。相关评议费用通过网上“同行专家评议系统”支付。

2018年后职称评审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为合格的,2020年可根据本人代表作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申请重新鉴定。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种类

申报材料种类包括《任职资格申报表》、《申报简况表》、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论文(著)原件、各种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工作业绩情况表》、鉴定材料等。经学科评议组评议通过的各类人员应按照本人申报职称系列及级别向职评办提交相应材料(各类各级职称的材料种类不同),提交材料种类及数量要求详见《申报各类各级职称人员提交材料明细表》(附件4)。

发表在论文集上的论文,只需提供复印件(只需复印封面、目录、本人论文内容页和封底),原件经学科组核对后退还本人。各种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请按《证明材料复印件目录》(附件5)中的次序装订成册。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为满足归档要求,《任职资格申报表》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凡不符合要求者学科组不予受理。

2.申报人需扫描本人签名的《任职资格申报表》(首页至本人签名页),形成PDF文件,以“本人姓名”命名,同纸质版一同提交学科组。

3.为便于材料审核,申报人应将“提交材料种类”中的1至4申报材料装在资料袋中,并将“申报材料明细表”(附件6)贴于资料袋封面。

4. 进入校外同行专家鉴定阶段时,申报人应登录网上“同行专家评议系统”,上传三篇代表作PDF电子版及业绩表(附件7,本人签字的PDF扫描件)。登录网址另行通知,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申报人邮箱。

5.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科评议组评议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学科组统一报送职评办,其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职评办。

6.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科组报送材料时,同时将本学科组评议通过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szk@cumtb.edu.cn。

7.材料报送地点:三号办公楼311室师资科

八、其他说明

(一)为切实做好申报人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应按照《职评工作规程》的要求组建学科评议组,并指定1名学科组秘书负责本单位各类各级职称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及相关工作。学科组成员及秘书名单于5月10日前报职评办。

(二)校党政机关和学院管理岗位人员可申报“工程管理”或“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学校只对其任职资格进行评审,不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

(三)转评人员(非教师系列转教师系列)在符合《职评工作规程》第二十三条要求的情况下,应填写“转系列职称评审申请表”(附件9),并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申报。

(四)《职评办法》、《职评工作规程》、《职评补充规定》等职评系列文件及附件2—9等各种职评表格均可从人事处网页“师资队伍建设”栏目下“职称评审”专区下载。

(五)职评工作咨询电话:62339138;联系人:裴婧晶。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62331416,邮箱:jjsc@cumtb.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各单位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名额分配表

2.各类各级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

3.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简况表

4.申报各类各级职称人员提交材料明细表

5.证明材料复印件目录

6.申报材料明细表

7.申报各类各级职称人员工作业绩情况表

8.申报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

9.转系列职称评审申请表

(相关附件请登录人事处网站下载)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年4月29


附件1

2020年各单位(含辅导员)教师高级职称

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申报限额

副教授

教授

能源与矿业学院

4

2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2

1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

3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6

3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12

4

管理学院

3

4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5

4

理学院

8

3

文法学院

12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0

体育教研部

1

1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

国家重点实验室

1

0

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

国家重点实验室

1

0

辅导员

2

0

合  计

65

27

说明:(1)国家重点学科及优势学科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高级职称申报指标数可适当放宽,但须从严把握,并向学校职评办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执行;

2)2020年破格教授和副教授的申报名额不受附件1中的申报名额限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  

                                         地址:办公三号楼309-312 rsc@cumt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