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全额资助项目)的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该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访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二)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选派对象
在申报此项目时须正式入校满两年(2018年1月1日前入职),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我校专任教师。
三、选派办法
按照国家留学网“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96)中的有关要求申报。请申请人员务必认真阅读该项目专栏中所有内容,按要求申报。
四、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19年12月20日前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依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的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在个人申请且不影响本单位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按文件要求择优推荐候选人(各单位须综合考虑2020年全部公派出国项目的派出计划,且各项目选派总人数不得超过2020年本单位选派需求总数),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2020年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rscfzzx@126.com。
(二)2019年12月25日前 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各相关单位。
(三)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31日 拟选派人员按照国家留学网“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中有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前在公派出国信息平台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四)2020年1月1日—1月8日 拟派出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在申报时须提交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并于2020年1月8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交至人事处。
(五)2020年1月9日—1月10日 人事处审核拟选派人员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2020年3月下旬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五、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如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须提供能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被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留学后,须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满足条件后方可派出。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为保证当年的派出率,被录取人员尽量在2020年底前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留学的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三)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协助教师制定出国留学预期目标及详细留学计划,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对派出人员跟踪管理,回国后进行考核,确保派出效果。
(四)材料报送地址:三号办公楼31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2339215。
附件:2020年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