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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 “北京市优秀教师”及“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5/26 14:49:05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根据北京市教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7]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条件

参见京教人[2017]19号文件(附件1)。

二、选拔数量、办法及程序

按照上级要求,我校可推荐2名“北京市优秀教师”候选人,无“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指标。为确保推荐人选质量,按下列程序进行推荐:

1.各学院(单位)按照京教人[2017]19号文件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认真选拔,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人事处;

2.人事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3.学校根据评议结果确定拟推荐人选;

4.拟推荐人选经校园网公示后上报北京市教委。

三、时间安排

5月26日—6月1日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

6月2日—12日 人事处初审、组织专家评议、学校决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公示、上报推荐人材料。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应填写《申请“北京市优秀教师”人员情况简表》(附件2,签字盖章一式20份)及《2017年评选北京市优秀教师推荐名册》(附件3),并于2017年6月1日17:00前交人事处,电子版发szk@cumtb.edu.cn;

2.学校确定的候选人按京教人[2017]19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6月1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3.人事处按照京教人[2017]19号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北京市教委。

五、其它说明

1.各学院(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含在本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双肩挑”人员),并严格按照教京教人[2017]19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选拔,按时上报材料;

2.拟申请“北京市优秀教师”的“双肩挑”人员应到相应学院参加推荐;

3.材料报送地点:逸夫楼16层1605师资科;

联系人:裴老师 联系电话:62339138。

附件:

1.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7]19号)

2.申请“北京市优秀教师”人员情况简表

3.2017年评选北京市优秀教师推荐名册

人事处

2017年5月26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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