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选聘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三个企业法人代表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9-07-19文章来源:资产公司 浏览次数:

为适应高校所属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经营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充分释放企业活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2019712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下属三个企业北京矿大能源安全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矿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矿大能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一、招聘岗位

(一)北京矿大能源安全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1名。

(二)北京矿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矿大能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合署)法人代表1名。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为学校在编教职工,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或者产业化推广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服从学校工作调动安排。

(三)身心健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依法办事,经营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

三、基本待遇

(一)应聘企业法人代表的,保留原有身份,可以按照原身份参加职称评审、职级聘任和学校干部竞聘。

(二)企业法人代表在学校只领取基本工资,每半年向学校集中返还一次。绩效工资按照企业化管理。其薪酬体系、绩效机制和人事管理制度等经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方可实施。

四、业绩考核

(一)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结合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宏观经济形势、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等,按照自然年度与企业法人代表确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经济指标、企业内部管理指标和安全生产指标等。其中经济指标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报酬率和经济增加值等(经济增加值是指经核定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二)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和《企业经营目标责任书》。

(三)企业法人代表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重大事项管理,作出重大事项决策前,法人代表要及时向学校和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有关情况。

五、选聘程序

(一)由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成员组成选聘小组,负责本次选聘工作。

(二)自下发通知之日起开始接收报名,报名人员须下载填写《应聘报名表》,于2019724日前,将本人签字的纸质版后交至学11204室,,联系人:金晶,联系电话:6233149115110192639,电子版发送184147930@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申报岗位,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选聘小组组织进行面试。

(四)选聘小组综合面试结果等综合表现,讨论确定建议人选。

(五)公示与任职。对拟任人选在公开渠道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发文聘任。

特此通知。

 

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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