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北京矿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为学校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增强物业公司发展活力,根据2018年12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公司法人代表、经理。
一、招聘岗位
物业公司法人代表、经理1名。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服从学校工作调动安排。
2.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依法办事,经营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
3.身心健康,具有企业管理经验和物业管理从业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校内教职工。
三、目标任务
1.物业公司在资产公司和后勤处的指导下,实行全成本核算,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
2.物业公司与资产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考核任务、任期激励和奖惩措施。
3.确保物业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创造性贯彻落实校办企业改革精神,把物业公司做强做优。
四、选聘程序
1.由分管校领导、资产公司和后勤处负责人组成选聘小组,负责本次选聘工作。
2.资产公司下发通知,并在公开渠道发布启示,公布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等内容。
3.自下发通知之日起开始接收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北京矿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法人代表、经理报名表》(见附件),于2018年12月25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交至学11楼210室,联系人:原超,电话:62339850,《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ht35608020@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申报岗位”,资产公司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选聘小组组织进行面试。
5.选聘小组综合面试结果等综合表现,讨论确定建议人选。
6.公示与任职。对拟任人选在公开渠道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发文聘任。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矿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经理报名表.docx。
中矿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