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召开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会,党政办公室、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学校纪委办公室)、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负责人,继续教育学院、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非学历教育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了此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许源平主持。
会议现场
许源平对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解读,强调学校非学历教育应以自招、自办、自管为主,切实落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还梳理了在学校推行“统一归口,管办分离”原则下,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作为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各办学单位的办学职责、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最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继续教育管理科王世莉对非学历教育项目的工作流程、配套表格进行讲解,并回答办学单位对工作实施细则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