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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于行前三个月通过所在单位办公室报《因公出国(境)请示报告》至学校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因公出访人员申请表》作为报告的附件),出访任务获分管外事校领导批复同意后转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二、申请人携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四川省外事侨务(港澳)办公室,提交填好的《通行证申请卡》供工作人员核对,以备办理公务赴港澳通行证。
办理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五粮液大酒店旁),二楼3号窗口。
三、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和公务赴港澳通行证、签注须提供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
1、《出国(境)人员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打印件3份(要求清晰,不可太深或太淡,推荐扫描后打印);
3、《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2份;
4、二寸证件照8张(照片要求:正面免冠,白色背景,不得使用软件修改、合成,拍摄时不留小胡子,不戴围巾,不戴有镜片眼镜);
5、《出访日程》(详细到时间点)中文版3份;
6、《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3份;
注意:各项预算标准请查阅关于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标准具备10年的前瞻性,原则上不顶格预算。
7、《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3份;
8、拟出访地区发出的邀请函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邀请函应写明出访时间或时间段、在外天数、出访目的、人员名单及费用支付情况);
9、有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出访的团组,将按相关要求进行出访公示;
10、《护照(通行证)回收责任书》1份;
11、《通行证申请卡》1份,按要求填写,贴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四、通行证费用:押金300元/本(归还通行证时退还)
注意事项:
1、出访人员入境后7天内,凭护照押金单,将所持公务港澳通行证交回四川省外事侨务(港澳)办公室统一保管;
2、公务证照与因私证照办理流程有所区别,请务必合理规划出访日期,为办理证照留下充足时间。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电话:028-85966899,028-85966490,邮箱:wsb@cu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