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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树立正确政绩观
如何树立正确政绩观
所谓政绩,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成绩和贡献,是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在实践中的综合反映。所谓政绩观,就是对政绩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包括对什么是政绩、为谁树政绩、树什么样的政绩、如何树政绩和怎么衡量政绩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政绩观直接影响着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取得什么样的政绩、创造多大的政绩。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在树立政绩观方面,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重自己“政绩”,轻百姓疾苦;重“显绩”,轻“潜绩”;重近期效果,轻长远利益;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搞虚假政绩,做表面文章;避实就虚,拈轻怕重。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到事业、单位、地方的顺利发展,也会影响到干部、班子、队伍的健康成长,乃至影响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领导干部的政绩是实是虚、是大是小,其根本标准在于人民群众是否从中受到实惠、得到好处。评价政绩,要坚持辩证分析、综合考核,不仅看干部的一时一事、短期的政绩,还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看长远的影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政绩得到群众认可的干部,大胆使用、委以重任;对群众不认可甚至反对的干部,要坚决将其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决不能提拔重用。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前提和理论基础。不坚持科学发展观,就不可能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往往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往往会在实践中偏离科学发展观。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造福,应该有政绩,也必须追求政绩。但这种政绩应以科学发展为前提,不能把发展经济简单地视为量的增长,单纯扩大数量和追求速度,而不顾质量和效益,甚至只以GDP论政绩;不能贪图一时的经济增长和资金积累,不惜出台各种违规优惠政策,造成土地资源流失和环境破坏;不能为了自己在任期内干出一番业绩,不顾民力乱铺摊子,乱上项目,以至造成“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努力实现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片面政绩观向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绩观转变;从单纯追求局部利益的狭隘政绩观向全面协调发展的政绩观转变;从单纯追求眼前发展的政绩观向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转变,突出以人为本,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只有建立在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基础上的政绩,才是有客观性、科学性,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才是真正的政绩。反之,创造出的所谓“政绩”就失去了根基。这样的“政绩”越大,危害也就越大。因此,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必须认真调查研究,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决不能好大喜功,定过高的指标、提过头的口号。同时,要坚持在实干中创造业绩、实现价值,重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全部精力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摘自中国监察200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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