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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9年春季学期批量采购计划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8-11-08
关于上报2019年春季学期批量采购计划的温馨提示
各院、部、处室:
资产管理处于10月22日发出通知,请各院、部、处室提交2019年春季学期实验教学用品采购计划。请有2019年春季学期实验教学用品采购计划的部门务必于11月15日15:00前将采购计划(电子版、纸质版)上交资产管理处。
未报送计划的部门,视为2019年度春季学期无计划申报,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将不安排采购。
谢谢支持与配合。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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