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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教务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1+2+1项目的主管部门,全面负 责该项目的宣传、协调、管理和派出手续;负责及时通报相关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学生信息资料,说明出国时间及学籍处理意见等。
教务处主要负责向学院发布招生通知、1+2+1项目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学分互换、课程对接、学籍管理及项目基金管理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要负责项目宣传、校园网招生通知、各项联络、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及指导学生办理项目申请及出入境手续等。
研究生部主要负责1+2+1项目研究生的学分互换、学籍管理等。
各学院、研究院主要负责派出学生的学分与美方大学能够顺利对接,在1+2+1项目学生回国后对其在美所学课程、学分进行认定,并制定符合美方大学要求的共同教学计划。
1+2+1项目学生在美学习期间的管理,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与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1+2+1项目办公室、美方大学联络人联系沟通,并及时通报校内有关部门共同管理。
丽江旅游文化学院的1+2+1项目,由该学院自行负责招生、指导等各项管理工作;滇池学院的1+2+1项目,暂由云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其管理。
第二条:学籍、学分管理以及学期延长
1+2+1项目学生出国学习期间所修科目的学分,按照中美双方协议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由教务处、研究生部、学院以及研究院予以认定。
1+2+1项目学生在美学习时间原则上为两年,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但不超过四年,并需提供充分理由,写出书面申请向我校教务处及美方大学提交,在获得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三条:申请专业及转学院、转专业
1+2+1项目学生所申请的美方大学专业必须是我校也具备的专业。
1+2+1项目学生在美方大学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不能选择第二专业。
1+2+1项目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美方大学与我校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确因美方大学没有提供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情况,允许学生转专业,并在学生向教务处递交申请后,于学生出国学习前办理完毕。
1+2+1项目学生在到达美方大学学习后,因特殊理由提出转专业申请的,由学生本人向中美双方大学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本学院专业1+2+1项目学生不能申请转到一本学院专业学习。
第四条:学生离校程序
1+2+1项目学生在赴美方大学学习之前,应在教务处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指导下,参加离校前说明会,按照离校程序单顺序到研究生部、学生处、公安处、财务处及学院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落实1+2+1项目学生在国内及国外联系方式,告知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注意事项。
教务处、研究生部及学院、研究院负责督促1+2+1项目学生熟悉了解本专业教学计划,供赴美方修读课程时使用。
学生处、财务处、公安处负责为1+2+1项目学生办理好相关离校手续。
第五条:学生返校程序
1+2+1项目学生返校后的安排,由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部、学生处、公安处、财务处及学院共同负责完成,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为1+2+1项目返校学生出具返校报到程序单,并指导其办理返校等相关手续。
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1+2+1项目学生出具返校报到程序单后,教务处、研究生部负责处理项目学生恢复学籍及返校相关手续。
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1+2+1项目学生出具返校报到程序单后,学生处、财务处及公安处为学生办理返校相关手续。
学院在1+2+1项目学生返校报到后,应根据学生在中美双方大学已修课程及美方大学所要求带回课程,安排相关院系为其制定第四年培养方案。
由于中美双方大学学期、学制的不同以及学生个人原因,导致1+2+1项目学生修完美方课程后返校的时间、学业完成情况有所不同,教务处及研究生部应根据我校、美方大学及中教国际关于学生毕业的管理规定,并参考学生个人具体情况,给予学生当年毕业或延期毕业的认定。
第六条:项目相关费用管理
学校在教务处账户下设立1+2+1项目管理基金,涉及项目的相关费用由教务处审核后从管理基金支出。
根据教务处规定,参加1+2+1项目本科学生出国学习期间的学费予以免除;根据研究生院规定,参加1+2+1项目研究生在出国学习期间的学费需照常交纳。
所有1+2+1项目学生在离校学习之前及返校学习之后的学费照常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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