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内涵分析一览表
(仅供参考)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 审 内 容 与 标 准 |
主要观测点及其支撑(佐证)材料 |
(一) 专业 建设 及 人才 培养 方案 |
1.1专业建设 |
专业设置满足社会需要,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能有效指导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
1.1.1调研论证过程、内容,论证报告(结论);1.1.2本专业招生情况;1.1.3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规划(含师资、实践教学条件、课程体系、教学管理、教学科研等)的科学、合理性分析。 1.1.4与专业建设规划相关的具体措施;1.1.5专业建设成果。 |
1.2人才培养方案 |
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提高,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执行情况好。 |
1.2.1培养方案与培养目标的符合度、专业培养特色分析;1.2.2专业选修课程及跨学科选修课程安排情况;1.2.3课内外实践教学的安排及效果。1.2.4各学期开课情况表;1.2.5其他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及其效果或成绩。 |
(二) 教师 队伍 |
★ 2.1 专业负责人 |
具有正高职称,学术水平较高。专业负责人无副高或以上职称为不合格。 |
2.1.1基本情况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2.1.2发表的论文、论著,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各类教学成果奖等情况表;2.1.3荣誉表彰情况。(有关复印件) |
★2.2专业 教师配置 |
专任教师总数满足教学要求,专业核心课程教师≥5人,并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核心课程教师<4 人为不合格。 |
2.2.1专业类课程任课教师情况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毕业院校及专业、担任课程名称);2.2.2专业核心课程任课教师情况表。 |
2.3专业教师结构 |
专业师资队伍的专业背景、学历、学缘、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的比例≥50%为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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