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 审 内 容 与 标 准

二级指标满分

一级指标满分

(一)

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

1.1专业建设

专业设置满足社会需要,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能有效指导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6分

12分

1.2人才培养

  方案

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提高,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执行情况好。

6分

(二)

教师队伍

★2.1专业

  负责人

具有正高职称,学术水平较高。专业负责人无副高或以上职称为不合格。

5分

18分

★2.2专业教师

   配置

专任教师总数满足教学要求,专业核心课程教师≥5人,并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核心课程教师<4 人为不合格。

4分

2.3专业教师

  结构

专业师资队伍的专业背景、学历、学缘、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的比例≥50%为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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