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领用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为低值办公易耗品、桌面用品及档案管理类用品。
二、全体教职工应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
三、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或挪作私用。
四、各系(室)根据本系(室)实际消耗情况,于学期初向行政办公室报备该学期办公用品领用计划,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系(室)主任提出申请,报备行政办公室购置;各系(室)如因条件所限,确需至学校定点处打印、复印、胶装(限团队或集体材料)等,须报备行政办公室后才可自行前往,且需标注用途并签字确认。
五、办公用品的发放及领用
(一)行政办公室建立办公用品领取档案,根据领取情况以详实登记。
(二)系(室)负责人或个人领取办公用品后,须在相关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六、行政办公室职责
(一)行政办公室必须建立、登记办公用品台账,定期核查所领物品登记表,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库存管理。
(二)行政办公室须定期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实相符及办公用品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