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理工学[2013] 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13-2014学年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厦教高[2013]13号)和《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学生手册》2013年)等文件精神,现就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特别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年。
三、申请和评定办法
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2013年版《学生手册》)中相关条例执行。
四、评定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单位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困难认定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公示;并将相关材料(含学院汇总表、初评报告、推荐名单、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24日前送至学生处学生支援中心(纸质版加盖学院行政章)。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3.学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初评报告
4.学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
5.学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信息表
主题词:国家助学金 评定 通知
主送:各学院、有关部门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3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