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学条例 守党纪| 柯绍清:把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3日 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要加强全方位管理,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实现伟大梦想,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既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也需要保持良好的生活状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新征程上,党员干部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必须更加严明工作纪律与生活纪律,促使党员干部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能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

一、工作纪律强调“八小时之内”的管理,是党的工作平稳运转的重要保证

工作纪律指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包括组织工作、纪检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机关工作、群众工作等方面的纪律。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就旗帜鲜明地表达“严明工作纪律”的思想。党的一大纲领中一些关于纪律建设的规定,就已涉及组织工作纪律的内容,如“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等地方组织的人数很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当地执行委员会最严格的监督”。二大党章开创了将党的纪律单列为一章的体例,其中所包括的六条规定,有多条涉及组织工作与宣传工作纪律,如“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在此之后,党的每部章程都包含着工作纪律的内容。

严明工作纪律可以有效防止“八小时之内”的“乱作为”与“不作为”。毛泽东曾指出:“一个军队,要有统一纪律,要听号令”“不然敌人在前面,一个往东放,一个往西放,是要被敌人消灭的”“党这个军队也是一样”。邓小平也指出:一个党如果允许它的党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这个党当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党的任务就不可能顺利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同样强调:“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奋斗历程充分证明,严明工作纪律为党的各项工作平稳运转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生活纪律强调“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是塑造政党良好形象的重要保障

生活纪律指的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从党的历史上看,老一辈革命家对于生活纪律的自觉严守,为全党、全国人民作出了表率。毛泽东要求北京自己所住院子里的路灯不准通宵开,省下电让工厂搞生产。用过的烟盒毛泽东都舍不得扔掉,而是让警卫收集起来,再买些散烟装进去接着使用。周恩来几十年如一日过着俭朴的生活,从新中国成立入住中南海,直到 1976 年逝世,一直居住办公在中南海西花厅。西花厅是一座老式平房,工作人员多次提出维修,都被周恩来拒绝。有一次工作人员趁周恩来出国,换了地板和窗帘。他回国后提出严厉批评,并多次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作出检讨。

严明生活纪律可以有效端正“八小时之外”的行为与作风。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其中生活作风最具直观性与经常性。毛泽东指出,要勤俭建国,反对铺张浪费,提倡艰苦朴素、同甘共苦”“同人民有福共享,有祸同当,这是我们过去干过的,为什么现在不能干呢?只要我们这样干了,就不会脱离群众”。邓小平也指出,“干部搞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我们的同志如果对个人的、家庭的利益关心得太多了,就没有多大的心思和精力去关心群众了,顶多只能在形式上搞一些不能不办一办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作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总的来看,严明生活纪律,就是要从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作风这一最容易失守的地方抓起,塑造党的良好形象。

三、将纪律红线贯穿“八小时内外”,把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一是坚持多样化创新教育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一方面,坚持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双管齐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切实把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思想根基夯实打牢。另一方面,要在坚持巩固传统媒体宣教阵地基础上,不断创新纪律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如扩展新媒体宣传阵地,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模式。

二是坚持全周期完善制度配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一方面,要把纪律规章本身和其实施细则、监督检查相结合,坚持将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相结合,特别要加强制定违反纪律规章的惩戒性制度,使各项纪律规章互相衔接、彼此配套,使纪律规章的效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另一方面,要对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理念、内容、方式、成熟经验与成功做法进行系统总结,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总结运用,进而推动工作。

三是坚持全链条压实执纪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一方面严明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务必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纪律执行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做起,这是由这些干部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这些干部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另一方面,严肃责任追究。问责的价值导向在于通过强化责任追究,警示不作为、整治乱作为,从而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激发其担当精神。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原文刊发在《天津支部生活》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