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简介】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目前全国范围影响最大、级别最高的大学生科创赛事,由教育部等多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覆盖全国所有高校,参赛人数超过百万人。我校在2017年结束的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将于2018年10月在厦门大学举办,母校喜逢盛会,欢迎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积极参与本次大赛。我院学子在过去一年的校内外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屡获佳绩,希望同学积极再接再厉,发挥创新思维,将专业知识学以致用,在本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参赛项目来源】
1.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 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
3. 学院导师、实验室、课题组等科技成果的转化项目;
4. 参加过“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其他各类创新创业赛事的项目;
5. 在校生创业项目或毕业5年内的校友创业项目;
6.我院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自发的创意想法,项目可行性好,有潜在创业价值。
(如果您有以上项目或想法都可以积极报名参赛,项目不仅限于互联网相关产业,任何方向的创新或创业项目都可以报名参赛,在校生或校友已创业的项目可报名“初创组”,在校生有创意想法但还未创业的可报名“创意组”)
【报名事项】
1.填写《第四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和《第四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2018年2月28日前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xmuwkkc@qq.com;并于3月31日前提交初步项目计划书。
2. 物院互联网+赛事QQ群:616351062,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加入,以便通知。有项目但还没有组织团队的同学,也可加入本群联系队友。此外,对大赛感兴趣但还没有项目的同学也欢迎加入QQ群,学院也会提供个别教师的项目供同学们参考。
3.学院互联网+赛事联系人:
张文生老师(2182454)、陈洪老师(218977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O一八年一月
附件1、《第四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第四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
附件3、《“互联网+”国赛金奖项目及我校项目来源分析》
附件4、【学校通知】关于开展第四届厦门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届厦门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等多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鼓励大学生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写好创新创业教育的“奋进之笔”,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大赛成功举办了三届,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大学生亲笔回信,肯定大学生“既取得了积极成效,又受到了思想洗礼”;李克强总理亲自提议举办大赛,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历届大赛都亲临总决赛现场,亲切接见获奖师生,并发表重要讲话。
大赛自2015年5月启动,由最初的1878所高校20万学生参与,发展到第三届的2241所高校150万学生参与。第三届大赛还首次设置了国际赛道,美、加、英、日、澳等25个国家和地区的116支大学生团队报名参赛。我校在第三届大赛中获金奖2项、银奖1项、铜奖2项和参赛鼓励奖1项,学校荣获“先进集体奖”,总积分位列全国高校第9位。
第四届大赛将由厦门大学承办。为做好参赛项目组织工作,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校赛、省赛、国赛,学校决定开展参赛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张彦书记、张荣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东伟副书记、邬大光副校长担任主任,设立参赛项目组等若干工作组。
二、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重点推荐项目:
1. 在校生创业项目或毕业5年内的校友创业项目;
2. 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
3.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 学院实验室、课题组,校内科技成果的转化项目;
5.参加过“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其他各类创新创业赛事的优秀项目;
6.我院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自发的创意想法,项目可行性好,有潜在创业价值。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鼓励师生共创,注册公司法人必须为参赛学生,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