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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18-05-21

 

各位同学:

2017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一)获得过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6年国家奖学金、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017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获得过2016年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二)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17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17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二、   各项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学校给予各项奖学金的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三、研究生候选人基本参评条件

(一)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二)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发表专著、获得高水平科研奖励或有其它被学院评奖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突出科研成果。(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增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三)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四)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从事课题研究的博士生想要参评萨本栋博士研究助研金或何宜慈博士研究助研金直接递交至萨本栋微纳米研究中心。

(五)为避免有些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3个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如果备选名额超过1个的,请标明推荐顺序。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现象,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四、各奖项研究生候选人的具体参评条件

   学院评选校级奖学金的办法:在学生参评条件符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基础上》,学院按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见附件)里对课程成绩分和科研分的规则,计算课程成绩分(只有硕士生才计算课程分)和科研分,得出每个人的总分情况。

    其中关于三大奖,除了看科研分之外,按照学校要求,学院评奖委员会还要考虑同学们的竞争优势等综合情况进行投票决定。

(一)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学校)

    研究生:原则上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学期间必须取得可视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以下四项满足一项即可):

(1)在JCR1区刊物及以上发表论文;

(2)获得发明专利;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加盖国徽章为准);

(4)其它被校评奖委员会认定的突出贡献。

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二)其他校级奖学金(学校)

1、蔡启瑞奖学金”和“卢嘉锡奖学金”(见附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在学术研究、社团活动等方面有特长或突出表现;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确认为贫困生者)优先考虑。(因本科生家庭困难经济补助的助学金多,学校一般对本科生有进行贫困生认定。如申请的同学家庭确实很困难,递交一下个人说明。)

2、厦门大学“鹭燕奖学金”评审办法“厦航奖学金”(见附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情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品学兼优、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心环保公益活动;

(4)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经确认为贫困生者)的学生优先考虑。

3、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奖学金条例中成绩前15%的要求是针对本科生(学校网站《厦门大学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中有限制性条件的奖项汇总表》里的说明。

 

五、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38日上午11:30

(一)递交材料

 1、纸质版材料: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将自己的科研成果于3月8日前递交至学院办公室海韵园行政楼B座 206方丽老师处,材料必须齐全,方老师当场审核。

     还没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填入自己的学生系统,并没有导师审核通过的学生,请务必在3月8日前导师审核完毕。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如有些材料无,可不递交。):

(1)学习成绩登记表(学生事务大厅自行打印后递交过来);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证明须由组织单位证明,最好提供工时证明);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必须提供完整的材料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2013 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为准;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⑤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2、电子版材料:全部于38日前发送至pmeeyjs@xmu.edu.cn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文件名:××奖申请表-张三;××奖名单汇总表-张三。   

邮件主题:2017校级奖学金评奖材料——××系张三

(1)申请三大奖的学生需发送:申请表、对应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

(2)申请其他校庆奖学金的学生需发送:申请表、对应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5)

(二)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尤其是申请三大奖的同学,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如果是学院组织,需学院盖章,可等最后公示推荐后再盖章),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无证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对应的推荐名单汇总表中予以删除。

六、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附件6)。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

 

七、关于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学校通知网站:

1.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xmu/mu_xsc/12/c6/c3084a266950/page.htm

2. 关于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xmu/mu_xsc/12/ca/c3084a26695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