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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2019医保年度新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已确定,现进入保费缴交工作阶段。经学校研究,今年我校学生保费继续执行学校代缴方式,5月14日(周一)学校将对参保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进行保费代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代扣范围参加2018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名单(见附件)。二、代扣标准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113号》(http://www.xm-l-tax.gov.cn/static/cmsfile/file/20180424/20180424200655_952.pdf)及厦门市地税局关于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标准的通告(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N15872.html)等文件要求,2018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财政补助650元/人/年,筹资标准调整为930元/人/年)。三、代扣时间5月14日(周一)四、代扣方式学校从每位2018年度参保学生与校园一通卡挂钩的银行卡中代扣280元。请各单位通知相关学生5月13日23:00前需保证银行卡内余额不低于290元(280元保费+10元余额),确保银行卡可正常使用,且在5月14日持续不低于290元(校园卡未与银行卡挂勾的学生需提前做好关联手续)。五、其他事宜1.保费缴纳涉及参保学生切实利益,各学院需广泛通知到每名参保学生,以保证扣款成功率。2.代扣结束后,参保学生需及时查询代扣情况,确保代扣成功。3.保费未代扣成功者将导致停保,无法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因保费未及时缴纳而导致的停保学生,学院仍需组织签订放弃参保承诺书,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交学院备案。4.未在本次扣费名单之列仍有参保需要的同学,请各单位在5月10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补充参保申报(参保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779414671@qq.com,纸质版交团委办公室205)进行参保申报,届时将一并扣费。其他事宜详见《关于做好我校2018-2019医保年度新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扣工作的通知》/xmu/mu_xsc/32/51/c3084a34056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