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申报:
一、评审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
2.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博士研究生*3名,学硕*3名,专硕*3名。
我院名额分配见附件《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其中涉及各系名额分配待学院审核讨论。
四、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具体条例见附件6 )
1、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硕士成绩需要在班级前80%。
2、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评定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审分三部分:科研分、答辩分、综合素质分。具体见附件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六、奖项兼得问题
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校级奖学金之间: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备注:申请哪个奖项由学生本人自行决定,如果个别人想要2个都申请,那也是个人决定,但最终本次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因处于同一学年,所以不能兼得。
注意宝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评选上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人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
拿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这次参评任何一个奖学金,之前参评的科研成果都清零。拿到2018年校庆奖学金的同学可参评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可以重复。
课程成绩不合格的,都不能参评(可见附件中的学校评选办法)。其中硕士成绩需在班级前80%。
(重要)七、递交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一)科研成果信息录入:请于9月19日前先在研究生信息化平台上要录入科研成果信息,请导师审核。
(二)纸质版:9月23日中午12:30之前递交纸质版材料至行政楼B座205办公室(务必准时递交)
(三)电子版:邮件名称和附件都必须标注“XX+XX级XX系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以免下载时文件相互复制。个人材料请用压缩包整理好,9月23日中午12:30之前发送至pmeeyjs@xmu.edu.cn。
需填写具体材料:
硕士生:《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厦门大学2019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 承诺书》(承诺书请手签)、相关证明材料。
博士生:《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厦门大学2019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 承诺书》(承诺书请手签)、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填写前,请务必详细阅读附件8。填写时请认真,务必保证信息准确。附件1中的科研信息,请和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国奖申请材料中,凡涉及个人签名,都需要手签、且 用黑色签字笔,不可用蓝色。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先发送电子版即可; 附件5和相关证明材料为纸质版。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这个大家都先交,学院一起拿给方老师签字);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出证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定要记得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在未列入本目录的原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有效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
④研究生期刊分类标准请按照附件中的《附件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八、综合素质分与答辩说明
综合素质分条例请参见《附件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班级评奖委员会组织班级 2/3 及以上学生对其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按照百分制打分后,取平均分后转算为 10 分制。
班级负责人在组织中要注意:学生获奖荣誉情况由学生本人提交,班级审核后再纳入计算分数;班级学生只针对以下条例中前三点进行打分。班级评奖委员会核算好分数后,请于9月25日前报送。
答辩:学院将按照各系名额,按1:1.5-2的比例,确定答辩入选人员。入选后,将要参加系内的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确定后通知。时间预计在9月26日-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