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团总支、各班级:
学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6名,每名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3名,每名5000元。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见附件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标准和具体申请条件等所有相关文件见附件1。
(二)工作进度安排
1、9月30日-10月4日,学院发布通知,请团总支组织各系各班级同学申请并填写材料,然后班长组织班级对申请同学进行民主评议,班长填写民主评议表。
2、10月4日下午17:00之前,各班班长将申请表、民主评议表、汇总表等各项材料汇总后提交给相应年级团总支:2017级各班材料提交给团总支王梓鉴2586781948@qq.com;2018级各班材料提交给团总支何桢暄2155853102@qq.com;2019级各班材料提交给团总支缪雯娜981628241@qq.com。各年级团总支以年级为单位于10月5日下午17:00之前汇总好提交给兼职辅导员刘曦东,同时将汇总好的所有电子版文件统一打包,邮件命名:**级国奖国励申请材料,发送至刘曦东邮箱2583952426@qq.com。
材料提交要求(以下所需材料均在附件3):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务必在学工系统填写导出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内;+电子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还需提交成绩单(纸质版推优版本一式一份可到嘉庚主楼学生事务办理大厅打印,须经教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只需纸质版材料);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5)由班长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民主评议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特别注意:
(1)如有符合放宽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申请放宽条件的报告(盖章)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填写规范须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体例填写,体例详见附件。
3.10月7日-8日,学院考核评选。依据申请者的在校表现,结合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推荐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7月份转专业的同学应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单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成绩排名应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有突出表现者可适当放宽至30%(具体要求可见附件1),在校期间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应全部合格。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成绩排名应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在校期间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应全部合格。
3、成绩排名以2019-2020学年(含小学期)的绩点成绩为准,全校性选修课课不计入绩点。
4、有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一定要通过2020-2021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方可申请。由于开学较晚,困难认定与评奖几乎同时进行,所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困难等级先不用填写,但必须确保已申请困难认定。
5、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2020-2021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
7、以上同一学年的概念指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