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先生延安九日
见到的厦大学生是谁?
1990级法律系 黄鸣鹤
《南侨回忆录》是南洋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所著的个人回忆录,成稿太平洋战争避难印尼爪哇岛期间,时年已然68岁的陈嘉庚先生身陷倭寇占领区,且因长期支援抗战而被日特机构通缉悬赏,隐姓埋名,在印尼华侨的掩护下,风雨如晦,在最危险的地方,反而可以淡定地做繁忙时日中无法完成的事。于是,嘉庚先生通过撰写回忆录的方式,复盘人生之旅,特别浓墨记录了1940年率南侨总会慰劳团回国行十余省之轨迹,其间到达延安,前后九日时间,考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活动及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治理、社情民意,书中第200节(《南侨回忆录》上海三联版第164页)提到:“延安司法院长某君,为厦门大学生,来访,南洋男女学生多人亦在席。闲谈间余问政治事项。”
一、雷经天: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对答中所提及的延安施政事项清楚,对答人司法院长某君的具体姓名,书中未见记录,《南侨回忆录》是在战争避难的状态下成稿,成稿过程,身边没有携带参考资料,也无法与友人核对相关姓名信息,凭老先生惊人的记忆力写就, 有此不足,也是正常。
2024年10月21日是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纪念日。10月12日,“延安九日——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纪念特展”在北京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与观众见面,相关资料明确向介绍了《南侨回忆录》所述及的“厦门大学生、司法院长”的真实姓名,他就是雷经天,与嘉庚先生会面时,职务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雷经天,广西南宁人,生于1904年,就读于广西省立第一中学时即接受先进思想,主张以社会变革改变积贫积弱之中国。1923年考入厦门大学理科(雷经天入校时,厦大法科尚未开设,1926年厦大法科设立时雷经天已任广州黄埔军校政治部宣传科长),后厦门大学爆发学潮后,在北洋政府的威压下,学校当局开除了若干学生,时任厦门大学教育主任兼总务处长欧元怀为表示不满,率部分教授和学生集体出走上海,另行成立“大夏大学”(名字与厦大相反,校训仍采用厦门大学之“自强不息”,大夏大学为华东师范大学之前身),雷经天亦在出走学生之列。
1926年,雷经天经中国共产党派遣,到广州黄埔军校任职,后以军队党代表身份参加北伐。第一次国共合作分裂后,雷经天先后参加了南昌起义、广州起义,之后回老家广西参加了邓小平同志领导的百色起义,被选举为中共右江特委书记和右江苏维埃政府主席。1930年9月,雷经天随红七军撤离广西辗转进入中央苏区,中央红军长征时被编入中央军委干部团,到达陕北后被任命为中央粮食部秘书科长。
1937年7月9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谢觉哉、董必武先后任院长,雷经天由组织安排转入司法审判领域,先任审判庭庭长,后转为代院长。
1939年1月,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雷经天当选为高等法院院长。也就是说,在与嘉庚先生对答时,雷经天的职务,就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嘉庚先生在回忆录中将之记录为“司法院长”,或因嘉庚先生对司法机构名称的不熟悉,将雷经天法院院长职务与国民政府“五权宪法”中的司法院相混淆所致。
陈嘉庚先生抵达延安的确切时间为1940年5月30日,居留九日,全方位考察延安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期间,接待了多位在陕甘宁边区工作的厦门大学、集美学校毕业生及在延安参加抗战的南洋侨生。嘉庚先生持闽南方言,国语并不熟练,雷经天虽曾在厦门短暂居留,却不会讲闽南方言,故二人间的对话,需要翻译协助沟通。
二、两个人聊了一些什么?
首先,嘉庚先生关注延安的社会治理。他从洛川入陕甘宁边区,一路抵达延安,沿途发现与国民党统治区不同的是陕甘宁边区所辖地域,沿途罕见游手好闲之人,也未见盗贼乞丐,遂问雷经天“用何政治得此成绩”,雷经天回复“陕甘宁边区所辖地域,均建立基层政权,发现有失业及赋闲之人,保甲有义务报告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即根据这些人的能力特点,尽可能安排相适应的工作,同时,延安地区在清末明初多遭战乱,许多村落耕地沦为荒原,多长荆棘,边区政府组织垦荒,所拓得耕地,分配给参加者,并许以免赋税若干年”,边区政府组织垦荒,自1938年以来共拓得荒地三百余万亩,陕北黄土高原虽土地贫瘠,然“人不欺地,地不欺人”,耕者勤劳且不受地主剥削,全家温饱尚可实现。中国共产党到达陕北之前,军阀横征暴敛加地主高占比地租,贫雇农终年劳作,丰年谋得饱腹,饥年、疾病、丧葬只能借高利贷续命,大批量底层民众经济状态陷于恶性循环,哀号辗转不得解脱。中国共产党到达陕北后,土地分配加废止高利贷,边区经济得以发展,人民生活富足,再加上有效的社会治理管理,“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授以温饱而教以礼节,自然路不拾遗,盗贼乞丐匿迹。
嘉庚先生又问:“官吏如何?”雷经天回答:“县长概是民选,正式集大多数民众公举,非同有名乏实私弊”。雷经天的回答是有依据的,抗日战争时期,在指挥抗战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人也在抗日根据地广泛开展了民主选举运动。著名的“三三制原则”(指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政权建设中实行的原则,即在抗日民主政权的工作人员中,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各占1/3名额)就是在这期间实现的。此外,《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规定:“各级议会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各级行政长官,乡长、区长、县长、边区主席,由各级议会选举;边区法院院长,由边区议会选举;边区政府各厅长的任命,须得边区议会的同意”, “精兵简政”政策建议就是是党外民主人士李鼎铭先生首先倡议的。
与西方式民主不同的是,陕甘宁边区的选举,更多采取直接民主的方式,从基层到县治到参议员,多由选民一人一票普选产生。在参选资格上,《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规定:“除卖国者、罪犯和神经病人外,凡居住陕甘宁边区的人民,在选举之日,年满16岁的,无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的区别,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考虑到当时边区人民教育水平低,文盲比例高的社会现状,选举特别是村基层选举,采用极富乡土特色的“豆选法”:“豆选”是在基层民主实践中,由陕北的人民群众自发创造的。“豆选”方式便捷且不易作弊,选举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不耽误农时,几乎零成本,候选人与选民朝夕相处,无需太多的演讲拉票。选举用的海碗就是农村日常生活的碗,为了保证投票过程中的秘密性,有些村庄会在投豆过程中,将空碗面向选民展示后,用红纸糊上,留一小孔投豆,避免投豆者观察到海碗中豆子数量多寡而影响决策。豆粒为选票,每粒代表一票,候选人背对投票者坐在台前,每人背后放一大碗,投票人鱼贯而过,认为信得过者,就在他的碗里放入一粒豆子,豆多者当选。
针对如何预防和惩治腐败,雷经天介绍,“至各官吏如贪污五十元者革职,五百元者枪毙,余者定罪科刑,严令实行,犯者无情面可袒护优容”,雷经天说出“严令实行”一话,是有分量的,他是 “黄克功枪杀刘茜”案的审判长,黄克功经历井冈山、长征,是战功卓越的老红军,因逼婚不成枪杀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后被法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公职人员腐败零容忍、高压惩罚态势,给嘉庚先生留下极好的印象,之前一路走来,国统区各地,官吏腐败,人民无权,社会乱象,历历在目,先生痛彻心扉,途间恳谈,多次向重庆国民政府高级官员委婉提出,或置之不理,或虚言推诿,或无端指摘乃无知民众受赤色分子蛊惑鼓动对抗政府政令所致。是否将人民利益放在心上,是否与民众站在一起,对出身贫苦人家,见惯世间种种口是心非的嘉庚先生,相信自己所见所闻,内心深处,逐渐形成并明确这样一个论断:“中国的希望,在延安”,重庆,终究是官僚资本主义的蝇营狗苟,不成气候,终将为人民所唾弃。
延安九日,嘉庚先生从对中国共产党人从远观旁听到近距离接触,从不甚了解到亲切亲近、内心接纳,坚信“中国的希望在延安”,并将这种理念向广大南洋华侨传播。也正是这种转变,让陈嘉庚先生在对蒋介石国民政府失望后也渐行渐远,在《南侨回忆录》中,嘉庚先生尚且客气地在文章中称之“蒋公”,在解放战争阶段,则毫不客气地直呼其名,甚至称之为“蒋贼”,民贼也。
三、雷经天与陕甘宁边区司法建设
我们前面说过,雷经天在厦门大学、上海大夏大学求学期间,均不是修习法科,参加革命的历程中,担任过军队党代表、组织工人赤卫队、领导共青团,担任过苏维埃主席,主编过红军杂志,长征到达陕北时,管过粮食。工作岗位根据革命需求,履历丰富,却从未从事过司法,1937年7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雷经天奉命前往高等法院工作,开始“司法生涯”。
在国统区“六法全书”的拥趸者看来,中共红色政权的立法、司法制度 “土里土气”,无法与“宏大叙事,师法英美德日诸国”的六法全书体系相提并论,然而事实是,城里的车未必走得了乡下的路,国民党统治区的以“专业法官、职业律师、程序诉讼”为要素的司法制度,昂贵且未必能真正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城市中的普通老百姓尚且打不起官司,遑论偏僻乡村,国统区的广大的乡村社会,仍处于官僚政治、族权、家长权、治外法权所编织的野蛮秩序之下,人民无权,自然无任何公平正义可言。
相比之下,红色政权的司法官或未经过系统的法律科学的训练,却有着丰富的社会革命实践和群众工作经验,更能体味人民所思、所需,以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高效、便捷、实质性解决纠纷。雷经天当选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期间,即在边区各级审判机构设计 “体现人民性”的司法制度,包括: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手续简单,方便人民;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巡回审判,群众听审,田间地头,均可开庭审理等。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这种理念的践行。
此外,雷经天还设计了“教育改造为主”刑罚执行制度,对判处有期徒刑的受刑人,服刑期间,组织犯人劳动的通过学习进行思想改造,让“监狱更像一所学校而不是躯体的监禁所”。
新中国成立后,雷经天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中南分院院长。1956年6月调到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担任院长、党委书记,为新中国培养法学人才,让人民司法的理念延续。
【作者简介】
黄鸣鹤,1990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民革福建省委委员,民革厦门市副秘书长兼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就职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厦门市政协委员。
【参阅文献】
1.陈嘉庚:《南侨回忆录》,1946年出版,上海三联书店2014年出版。
2.吴文珑:《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权的民主选举》,《学习时报》2015年10月12日第四版。
作者 | 黄鸣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