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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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

一、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已获得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和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已获得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年9-11月份评选)的学生不能参评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4年下半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院级细化补充通知由团总支在班级群发布。评选及报送时间紧凑,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及时(本通知起发布4日内)跟班级负责人登记报名意向,并关注团总支发布的通知,按要求准备材料给班级负责人,务必注意院级细化通知的截止时间点(逾期不候)。各班级按相关通知要求做好拟推荐候选人评选工作。

二、评奖文件

采用2024版评奖评优文件,详见《关于公布修订版评奖评优文件的通知》

航院:/xmu/smu_aerospace/info/1016/14793.htm

三、评奖通知链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xmu/smu_xsc/info/1017/103051.htm

四、评奖联系人

(一)本科生学生负责人

团总支:商靖晗, 邮箱:1784794714@qq.com;

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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