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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王欢:以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为引领

推动新时代学校国防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25-01-03 11:19 浏览量: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面临更为严峻的国家安全形势,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在此背景下,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于2018年进行修正。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下文简称“国防教育法”),于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这一时期心智逐渐健全,思维进入最活跃状态,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近年来,学校国防教育在党中央高度重视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不俗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学校国防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仍难以得到规范有效的解决。以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为引领,推动新时代学校国防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

“多方联动”不断完善党领导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进一步完善了党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国防教育的各个环节。例如:原国防教育法中“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规定在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中发生重大变化,改为“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军地协同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这不仅强化了党对全民国防教育的全面领导地位,还明确了地方各级国防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特别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同时强调其他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国防教育工作。这一变革为推动学校国防教育领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有助于形成“国家统筹、学校为主、军队协同”的良性运行模式。

各级国防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这一新体制下,及时完善本行政区域的国防教育政策,尽快出台学校国防教育发展的管理办法及相应标准,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学校作为各级国防教育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要将中央层面的战略布局与自身实际相结合,适时调整组织架构。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主责部门主管、校内其他相关部门协作的科学管理架构,明晰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与此同时,驻地军事机关要积极配合驻军所在地区的各级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将其作为军民共建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学生军事训练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为国家培养具有较高国防意识和能力的青年后备力量提供坚实支撑。

“多段衔接”全面构建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国防教育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针对青少年成长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这同样适用于学校国防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必须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在第二章“学校国防教育”部分中的第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对小学、初中、高中及大学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法条为学校国防教育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法理依据,并为推动学校国防教育一体化建设,搭建衔接有序、层层深入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奠定了基础。

在小学阶段,应以启蒙为主,帮助学生建立基础的国防概念,使小学生对国家、国防等基本概念有初步感性认知,并在情感层面激发他们的国防意识,逐步培养对国家的责任感。初中阶段则需着重理性引导,围绕个人与国防的关系,使初中生对国防有初步理性认识,并能够掌握一些基本的国防常识和国防技能,初步形成个人对国家安全的责任感。高中阶段应以素质教育为重点,从强国强军与人民福祉的关系出发,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国防知识和国防技能,提升学生国防素养,增强爱党、爱国、爱军的情感和使命感。大学阶段,国防教育知识架构应转向理论深化,通过对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系的深入分析,引导大学生掌握扎实的国防理论、知识和技能,提升大学生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的政治觉悟和行动能力。通过大中小学一体化的纵向衔接,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防教育,可以逐步提升学生的国防意识与能力。每个阶段的教育目标和内容环环相扣,不仅让学生具备基本的国防意识和技能,更在心中播下“强国强军有我”的种子,伴随他们的成长不断深化,最终培养出具有高度国防意识和责任感的合格公民。

“多措并举”抓好学校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强教必先强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一支具备扎实军事素养与娴熟教学技能的国防教育教师队伍,不仅是学生在校期间接受高质量国防教育的核心保障,更是推动我国学校国防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然而,从当前我国学校国防教育师资队伍的综合质量上来看,还存在国防教育教师、教员专业化程度偏低、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等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专门明确指出,“国防教育教员应当从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国防理论、知识和必要的军事技能的人员中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同时第二章第十四条提出,“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活动”。第四章第三十五条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为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选派军事教员”。这些法规的修订体现了党和国家下大力气壮大国防教育师资队伍的决心,致力于通过整合多方力量,提升国防教育质量。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是必然之举,应采取专兼结合、新老结合的方式,逐步配齐配强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各省级行政单位需指导建立学校国防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形成分级培训体系。既要抓好不同学段专职军事课教师、教员的进修、培训,也要用好退役军人、校外辅导员的资源优势,注重强化提升兼职国防教育教员的国防素养与教学能力,还要做好军事课教学管理队伍的常态化培训,最终实现学校国防教育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此外,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以高校为依托,探索成立学校国防教育研创中心,建立学校国防教育领域专家库和智库,为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提供理论支撑与政策咨询。多渠道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战略性、政策性、基础性和科学性研究,定期组织学校国防教育研讨会,加强学校国防教育科研成果交流,推动学校国防教育学术共同体建设。

“多维融合”推动学校国防教育的创新发展与开放共享

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将国防教育分为学校国防教育、社会国防教育两大模块,分章详尽阐述。其中,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特别强调“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等形式和途径开展国防教育”,充分彰显了国防教育的时代性和创新性。面对数智时代的浪潮,学校尤其是高校,作为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支撑力量,必须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中的独特优势,提升国防教育的开放度和影响力,促使学校国防教育对社会国防教育产生积极反哺效应,从而实现二者的协同发展、相互促进。

学校国防教育要面向全民,借助数字技术提高穿透力和覆盖面,做好国防教育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线上实现慕课课程、数字课程等国防教育优质资源的校内外共享,并依托现有课程资源打造易于接受、适合宣教传播的生活化国防教育资源,为社会大众建立人人可学、处处可学的国防教育课堂。除线上国防教育数字资源建设之外,线下探索“学校—社区”合作模式,将学校优质师资力量下沉基层,并向社会大众提供国防教育宣教宣讲及实践活动资源。同时,创新发展学校国防教育,通过数字技术与学校国防教育育人理念、育人资源、育人环境的深度融合,使学校国防教育模式由封闭单一向开放多元转变、由学段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最终形成学校国防教育新生态,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提质增效,为营造关心支持国防的浓厚社会氛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作者:王欢,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

原文刊登于2025年1月3日《光明日报》9版

报道链接:

https://app2.gmdaily.cn/as/opened/n/85ed50db676a4708808a1be42c520ae1

文字:王欢
编辑:徐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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