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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温军:为陕西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23-08-28 10:18 浏览量:

编者按: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始终从战略高度看待民营经济发展,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贡献。7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此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31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为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今约请三位专家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主题进行深入论述,供广大读者参鉴。

为陕西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民营经济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在推动经济增长、稳定就业、促进增收、保障民生等方面贡献巨大,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七个方面作出重大部署。7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陕西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极为珍视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从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开展到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都是“大力推动民营企业融入现代化建设场景,切实以转型之变引领陕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新跨越”,向全社会释放了始终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强烈信号。

从历史和国际层面探析,民营经济几乎是所有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的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但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极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冲击。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深刻复杂变化影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市场需求不足、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转型升级压力大等现实问题。一些民营企业对未来发展预期偏弱、信心不足。陕西民营经济亦处在发展元气恢复期、信心动力重塑期、增长转型突破期“三期叠加”的重要阶段,孕育着企业制度、产业发展、增长动力、经营模式等方面的重大转变。因此,亟须发挥政府在供给公共品、保护知识产权、改善营商环境和厘清政商关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良性竞争,激发两者降本增效、创新升级的动力,激发经济高效循环。陕西省启动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破除产权应用和交易链条中的歧视性壁垒,强化流通领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企业家精神,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和隐性壁垒,着力增强经营主体活力,激发民间资本投资信心。

对企业家最好的呵护是市场法治化。我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宝鸡市构建“隐形冠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专精特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产业链链主企业”的优质培育体系。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市场化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引导民营企业家讲正气、走正道,遵纪守法经营,合法合规竞争,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贡献者,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依法兴企是维护市场活力的长久保障。陕西要以各地高新区为试点,创新和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实际,明晰民营企业执法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将政府部门行政权、执法权等公权力的设置与运行置于法治监督之下,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行为。加快甄别纠正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错案冤案,切实解除企业家的后顾之忧。

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宣传力度,从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另一方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民营经济的认同度,树立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思维和价值导向。此外,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了解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改进政策举措、优化落实方式。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依法依规为其解难题、办实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氛围,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提升政府服务意识是民营经济提振信心的关键。陕西省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在提振社会招商氛围方面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我们仍需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支持企业家心无旁骛、长远打算,以恒心办恒业。全省各级政府要统筹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国资国企改革、数字化改革、机构改革等重点任务,激励党员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专心致志搞发展。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强化技术创新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从根本上说还是要依靠科技创新。这就要求民营企业家深刻把握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立足自身优势禀赋资源,积极拥抱数字技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自身发展深度融合,切实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同时,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等更多领域,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陕西不断发展前进的动力所在、关键所在、活力所在、支撑所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没有“休止符”。对于此次《意见》的出台,陕西各级各部门要从问题入手,针对我国民营企业当前面临的缺资金、缺信心、缺底气三大主要问题,切实把握《意见》精神、做好延展执行,为陕西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作者:温军,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原文刊发于2023年8月28日《陕西日报》第6版

原文链接: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308/28/content_815985.html

文字:经济与金融学院 温军
编辑:徐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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