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成果

民法理论与实务教研成果

发布时间:2023-04-19   点击:


课程负责人所带领的教学团队中青年教师储备充足,课程思政分为思政案例挖掘,线上线下课堂及实践思政融入,师生思政评价,教材思政呈现,均安排团队专人跟进。教学团队定期组织安排教学活动、课程内容更新、线上课程维护。教学团队梯队完整,结构合理,管理体制成熟,确保团队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教学团队成员全部是西安交通大学的专职骨干教师,具有良好的平台支持。教学团队成员均长期从事一线民法教学和科学研究,在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思政研究、数字化资源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都有较深入的探索,均主持或参与过多项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和教学研究项目,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经验,在相关课程建设领域已有非常良好的研究积累。近5年来教学团队积极组织实施民法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参加课程思政学习培训、集体备课,课程团队通过公众号“西交民商法研究”发布民法相关的本科生推荐书目清单,定期举办读书会,带领学生阅读经典民法书目,参加各类教学竞赛,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团队主要成员如下:

一、薛华



1、课程负责人近5年来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课程负责人薛华担任法学院民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承担并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中心《民法理论与实务》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和管理任务。近5年来,课程负责人薛华承担并完成相关课程教学任务合计912学时,年均授课任务182学时,教学效果优秀,课程深受学生喜爱,近5年学生评教结果均在95分以上。


2、课程负责人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

①2022年,课程负责人获陕西省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联合授予“陕西省课程育人(课程思政)教学标兵”称号,也是西安交通大学首位获此称号的专业课教师。

②2022年,参加陕西省第四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主讲课程《民法分论》获陕西省教育厅颁发三等奖。

③2022年,主持西安交通大学校级课程思政专项教改项目:《法学学科思政建设》。

④2022年,课程负责人薛华老师应邀为“西安交通大学骨干教师课程思政培训”活动示范教学,西安交通大学常务副校长郑庆华、国家级教学名师王小力、卢黎歌、冯博琴均对其教学展示进行了高度评价,陶文铨院士全程参加并对薛华老师的教学示范给予了充分肯定。

⑤2021年,主讲的专业核心课《民法学》获西安交通大学首届“课程思政”授课竞赛一等奖

⑥2021年,主持西安交通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青年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民法>课程体系优化与教学内容改革实践研究》。

⑦2021年,主持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在线开放课程更新项目:《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合同法》。

⑧2020年,主持西安交通大学课程思政专项研究项目:《“民法典”背景下课程思政范式研究》。

⑨2020年,参编专著《西安交通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⑩2019年,主讲的专业核心课《民法分论》、《合同法》获校级名课立项。

⑾2018年,撰写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首批“课程思政”优秀案例奖。

⑿2018年,主讲的专业核心课《民法分论》获西安交通大学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教改立项。

⒀2018年,代表西安交通大学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参加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提升培训交流展示,成绩突出,回国后被陕西省科技厅授予“优秀出国出境先进个人奖”。

主编专著《当代大学生思想特点、成长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2015,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教改论文《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深层思考》,《中国高等教育》,2013(22):8-10+38,第一作者。

教改论文《规范化管理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保障》,《思想教育研究》,2010(8):24-27,第一作者。

教改论文《试论大学生爱国精神表达的情感与理性》,《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2):81-84,第一作者。

主持陕西省十三五教育规划课题:《青少年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持陕西省十二五教育规划课题:《陕西省高校法学教育质量提升与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课程负责人获得教学奖励等方面的情况

①2022 年获陕西省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联合授予陕西省“课程育人(课程思政)教学标兵”称号

②2022年获“西安交通大学教学名师奖”

③2021年获“王宽诚育才奖”

④2021年获陕西省第四届本科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

⑤2021年获第15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⑥2021年获西安交通大学首届课程思政教学竞赛一等奖

⑦2019年主讲的《民法学》获评西安交通大学校级名课

⑧2019年主讲的《合同法》获评西安交通大学校级名课

⑨2018年获西安交通大学首届课程思政教学优秀案例奖

⑩2018年主讲的《民法分论》获评西安交通大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

⑾2018年代表西安交通大学参加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举办的教学技能和教学方法交流展示活动,成绩突出,由陕西省科技厅授予“出国出境交流先进个人奖

⑿2015年,主编专著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⒀2013年,主编专著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奖特等奖

2011年,研究报告《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的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获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独立完成,陕西省教育厅,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二、吴国喆


(1)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事实因果关系不明侵权中的比例责任承担研究》,批准号:17XFX021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中不确定概念的具体化研究》,批准号:09BFX0026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清单编制研究》,批准号:L1624011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管理办法制定及系列书目出版》,批准号:L1422020

5.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管理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批准号:L0922104


(2)代表性论文

1.《善意取得制度的缺陷及其补正——无权处分人与善意受让人间法律关系之协调》,《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

2.《善意认定的属性及反推技术》,《法学研究》,2007年第6期。

3.《论反射性利益损失的民法保护》,《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4.《论高空抛物的比例责任承担》,《西北师大学报》2016年第6期。

5.《研究生学位授予中学位申请人的救济机制研究——以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为中心》,《教育研究》2014年第3期。

6.《罗马“嫁资返还制度”的中国借鉴——以“彩礼返还制度”的完善为核心,《甘肃理论学刊》2014年第6期。

7.《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界定、特征及其缺陷》,《甘肃理论学刊》2013年第3期。

8.《承载具有可赔偿性精神利益的物的类型研究》,《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9.《表见债权让与中的受让人保护》,《西北师大学报》2012第6期。

10.《利益衡量的缺陷及其补正》,《西北师大学报》2010年第6期。

11.《国家法失效研究的一个理论架构》,《西北师大学报》2009年第5期。

12.《表见代理中本人可归责性的认定及其行为样态》,《法学杂志》2009年第4期。

13.《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14.《物权登记错误及其补救》,《西部法学评论》2008年第1期。

15.《表见代理中第三人的对人性救济权》,《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该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8、5论点摘编。

16.《我国物权登记的强行政性特质及其改进》,《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17.《可归责性与信赖合理性的比较权衡——弹性化机制的应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该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07年第3期全文转载。

18.《表见代理制度中第三人信赖合理性的判断及弹性化机制的应用》,《西北师大学报》2007年第3期。

19.《物权公信力的适用限制》,《科学·经济·社会》2007年第1期。

20.《论“一房二卖”中第二契约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之规定》,《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5年春季卷。


(3)主要著作

1.专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6月版。

2.专著《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商务印书馆2007年12月。

3.副主编《商法教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


(4)主要获奖

1.论文《研究生学位授予中学位申请人的救济机制研究——以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为中心》,获第十四届甘肃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2.论文《善意取得制度的缺陷及其补正》,获第十届甘肃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

3.专著《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获甘肃省高校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第十一届甘肃省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

4.所主持的《民法学》被评为甘肃省精品课程。


三、聂卫锋


(1)文字作品

1、CLSCI

2018.12 《〈民法总则〉变更权之殇——兼论中国法律发展的自主性》,《法学家》(CSSCI,CLSCI)2018年第6期;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9年第2期转载。

2014.07 《交付公示:一个幻象》,《现代法学》(CSSCI,CLSCI)2014年第4期。

2014.01 《中国民商立法体例历史考——从晚清到民国的立法政策与学说争论》,《政法论坛》(CSSCI,CLSCI)2014 年第1期。

2012.05 《〈法国商法典〉总则述评》,《比较法研究》(CSSCI,CLSCI)2012年第3 期。

2、法学CSSCI论文

2022.09 《特殊动产登记的所有权变动效力——对交付依赖性的再批判》,《私法》(CSSCI集刊)第39卷。

2021.12 《不可抗力免责规范构造逻辑的义务类型基础——〈民法典〉第180条第1款立法方法论之历史性检讨》,《法律方法》(CSSCI集刊)2021年第4辑。

2021.10 《民事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效用发挥机制——〈民法典〉第1234、1235条的体系化适用》,《法治论坛》(CSSCI集刊)2021年第3辑。

2020.10 《〈民法典〉:民商双轮驱动下的私法成熟》,《法治论坛》(CSSCI集刊)2020年第3辑。

2020.09 《人工智能法律人格构建的方法论批判——新科技革命时代的法律伦理与法律技术》,《法律方法》(CSSCI集刊)2020年第3辑。

2018.03 《职权代理的规范理路与法律表达——〈民法总则〉第170条评析》,《北方法学》(CSSCI扩展版)2018年第2期。

2018.01 《动产所有权的交付变动规则》,《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CSSCI,发表时是扩展版)2018年第1期。

2014.10 《侵权法中的“第三人”:一般化还是情景化?》,《私法研究》(CSSCI集刊)第16卷。

2013.03 《法典化与〈法国商法典〉的最新进展》,《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CSSCI,发表时未入选CSSCI)2013年第2期。

2012.04 《〈物权法〉上的动产物权转移》,《私法研究》(CSSCI集刊)第12卷。

其他论文与书评

2022.05 《中国法上货币之债的自治与管制——〈民法典〉第514条的联动效应与适用效果》,《荆楚法学》2022年第3期;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11期“论点摘要”。

2021.09 《〈民法典〉的继承与创新》,《内蒙古社会科学》(CSSCI)2021年第5期。

2021.11 《论〈民法典〉的原则体系》,《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2012.05 《债法现代化与商业化》,《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CSSCI,发表时是扩展版)2012年第3期。

2012.1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与身份性》,《天津滨海法学》第3卷。

2012.04 《试论股东剩余索取权的实现——以公司剩余财产为中心》,《公民与法(法学)》2012年第4期。

2010.08 《以女性之手揭开法律的面纱》,《法治周末》。

2002.09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分析》(第二作者),《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2002年第5期。

3、书籍章节

《中国大陆〈民法典〉的“新”与“旧”——历史回望、未来适用与继续发展》,载《法学的想象——苏永钦教授七秩华诞祝寿论文集(第一卷):大民法典》,元照出版公司2022年1月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释义》,龙卫球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撰写第514-524条的内容,并担任副主编。

《民法裁判百选》,周江洪、陆青、章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撰写第30个案例《特殊动产(船舶)物权的变动方式与效力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与适用指导》,与龙卫球等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撰写第57-63条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司法解释(一)条文理解与适用指南》,与龙卫球等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撰写第7、13、14条的内容。

《我国海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研究》,与刘容子、刘家沂、龙卫球等合著,海洋出版社2013年版。撰写第三章的内容。

《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规则》,与于敏、李昊等合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撰写第51条(受害人同意)、第52条(共同过错)的释义内容。

(2)项目研究

主持或参与十余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教改项目,承担横向课题两项。


四、张珍星


(1)代表性著作

1.张珍星.《民法典》背景下雇员个人信息保护的劳动法进路[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6)(CSSCI)

2.张珍星,陈虹睿.市场失灵视角下互联网专车监管制度的构建[J].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17(4)(CSSCI)

3.张珍星.无涉外纠纷约定外国仲裁协议无效的司法惯例剖析[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8(4)(CSSCI)

4.张珍星.商业贿赂民事责任规制问题及对策研究[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6(6)(CSSCI).

5.张珍星,陈虹睿.互联网专车监管制度的构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7(6)(全国三大社科类学术文摘之一转载).

6. Zhenxing Zhang,David Holloway.Beijing Chaolaixinsheng Sports & Leisure Co Ltd v Beijing Suowangzhixin Investment Consult Co Ltd[J].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Law Review, 2016(4):48-50.

7.Zhenxing Zhang, Andrew Johnston. Civil Liability for Commercial Bribery in China[J].The Company Lawyer, 2015 (7):221-228.

8.Qiao Liu, Xiang Ren, Zhenxing Zhang. Legislating General Principles of Commercial Law in China[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ivate Law, 2013 (2):206-214.(此期刊在全英社科法学期刊中的h-index排名为第3)。

9.张珍星. “中英合同第三人效力法律比较研究”,被收录在刘桥.中英合同法律适用比较初论[M].法律出版社,2016:283-322.


(2)主持参与课题

1.主持中国博士后基金第69批面上资助项目“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与用工管理权的平衡机制研究”(2021M692539),资助金额5万元;

2.主持西安交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综合路径研究”(SK2022021),资助金额5万元;

3.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英合同法比较研究:以法律适用与功效衡量为中心”(12XFX033),资助金额20万元,已结项,完成课题报告4万字。


(3)科研获奖

张珍星,陈虹睿.市场失灵视角下互联网专车监管制度的构建,获“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之三等奖”。



五、曹晓路


入选西安交通大学“A类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阿里巴巴全球青年学者支持计划“活水计划”。兼任海南省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法、公司与证券法、自由贸易港法,先后在《当代法学》、《法律科学》、《国际贸易》等期刊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陕西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海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科研成果先后获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两次、三等奖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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