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原理与实务》是面向全日制法律硕士开设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属于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十分强的一门课程。该课程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教学形式采用以教师讲授为基础,学生课后阅读为辅,并结合多媒体等多种教学方式。本课程对学生理论联系实践分析民事案件、处理民事纠纷及提供法律服务等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作用。侵权责任法等制度。本课程是在学习和掌握一般民法原理的基础之上,对民法核心理论的进一步深入。针对本门课程内容丰富,授课课时少的特点,课程组采用专题讲授的方式设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
1【本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方向和重点】
《民法理论与实务》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经过多年发展,教学方法虽然已经较为成熟,但却比较单一。目前常规的民法教学课程主要涉及基本概念的解释和辨析、法律制度背后体现的法理以及法律条文的阐释和应用,根据布鲁姆认知模型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教学内容更多地属于初阶认知(理解与识记)。目前教学活动中,由于知识结构不合理、思想方法不成熟及思维训练不系统等诸多因素,直接导致了认知金字塔的中阶认知(分析与应用)缺失,无法满足高阶认知(创造与评价)的需求,进而无法很好地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影响了学生法治人格和法治信仰的塑造,影响了教学目标的实现,无法响应总书记“立德树人”的要求。
本课程建设的重点正着眼于根据布鲁姆认知模型和法学研究生学情分析的具体情况,弥补初阶认知和高阶认知之间的鸿沟,也就是弥补整个布鲁姆认知金字塔中中阶认知缺失的问题。对法学研究生专业课程进行各阶目标和要求的再设计,以思政元素作为教学活动的“贯通器”,形成“学深悟透、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
①对培养过程进行整体布局。
在法学课程思政总体解决方案的指导下,对研究生培养过程拟主要采取前导铺垫后续拓展的方式,同时将课程思政全链条贯通培养过程。
②具体课程教学中,通过课前、课中、课后三个环节,着力过程培养。
在课前,鼓励学生分小组针对教学案例开展自主合作学习,在课前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同时,感悟教学内容中的思政元素。
在课中,以师生互动为主,开展多种学习形式和学习活动,对学生在课前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加深印象巩固知识,同时教师进一步总结和升华教学内容中的思政元素。
在课后,通过翻转课堂,专题阅读等形式鼓励学生开展深度探究,引导学生分组或自行进行课程知识的归纳总结,从而达到举一反三灵活运用的目标。
2【本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目标】
本课程建设将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学专业的课程特色,结合法学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深入研究法学专业课教学中课程思政融入的策略、模式与实施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的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教师在专业课教学中,绝不应该仅仅只把法律看作工具,而应是立身思想要教书,更要育人。理论知识或许短暂,而人格修养伴随终生,课程思政是必然选择。
3【本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系统设计】
法学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从低到高分为四个层次:理论知识、思想方法、思维逻辑和塑造人格。在整体课程设计和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能只局限于法律工具主义,仅仅是把学生培养成为能够准确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法律人,而是要使法律成为学生们立身的思想,因为理论知识或许短暂,但人格修养却是伴随终生的。
本课程建设的“课程思政”是按照法学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以法科研究生民法理论知识传授为基础,进一步培养学生掌握法治思想方法的能力,从而锻炼学生的思维逻辑,使得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对法治的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实化于行,最终达到塑造法治人格目的的法学课程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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