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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能源动力)
发布时间:2024-10-18 14:21:18 点击量: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非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能源动力)

一、领域简介

本领域依托能源动力专业领域,由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牵头、材料和物理学科支撑,培养面向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先进试验与测试、智慧能源、核反应堆工程、核技术应用、核化工与材料等领域科技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充分发挥西安交通大学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核科学与技术学科数十年来形成深厚的教学科研积累和学科优势,突出学科交叉、基础与实践并重,联合东方电气集团、中国航发集团、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等行业龙头,具有优越的培养条件和坚实宽广的校企合作基础。

二、培养定位及目标

专项试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撑产业链安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基础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突出,具备较强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国际视野宽阔,扎根工程实践和生产一线的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

面向我国能源动力领域发展的重大需求,落实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以工程实际为导向,以综合素养和工程知识与能力提升为核心,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一体化的协同培养模式,使学生在掌握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先进试验与测试、智慧能源、核能工程等领域相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成为具备国际视野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领军型工程技术人才,以适应我国能源动力行业的发展需求。

三、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由培养单位与合作企业结合相关专业领域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学校的最长修业年限。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环节按照“2+3”方式安排,2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3年左右在企业完成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

面向企业一线优秀在职技术骨干招收的工程博士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原则上在企业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1-2学年主要完成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学习,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由企业技术专家到学校授课,同时鼓励将部分专业课主课堂移至企业,提升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严格教学管理和考核要求,学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完成指定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到企业专业实践,不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由校企双方共同确认后,及时分流。

3-5 学年进行综合考核,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专业实践须紧密结合企业生产一线研发任务开展,制定专业实践工作计划,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实践成效可认定为学位成果。学位论文工作主要包括开题、年度工作进展报告、中期考核、报告或论文撰写、预答辩、学术规范检查、成果认定、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环节。

(二)学校与企业共同承担培养工作,一般可采取以下方式开展联合培养。

1.依托在研合作科研项目开展联合培养

依托企业与学校已联合申报并立项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合作企业技术专家和学校导师组成校企导师组,根据工程技术项目需要,明确联合培养学生需求、联合培养任务与工作计划等内容。

2.依托企业工程技术需求“揭榜挂帅”开展联合培养

企业提出科研攻关项目及要解决的工程技术难题,发布工程技术项目需求,学校组织导师“揭榜挂帅”,与企业专家进行技术对接,明确拟开展合作的工程技术项目任务、实施方案、预期成果、联合培养学生需求、联合培养任务与工作计划等内容。

3.依托企业在研项目开展联合培养

依托企业正在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装备工程、重大基础研究等项目,以及企业自主立项的重点工程或科研项目等,由企业导师根据自研项目需要,提出联合培养学生需求及联合培养任务与工作计划等,与学校导师确认。

(三)校企双方应建立健全联合培养长效机制,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全方位提供保障。

一般应分别签订以下2个协议:

1、校企双方联合培养项目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学生管理、合作内容、条件保障、经费分担、人身安全、成果考核、导师聘任、遵守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学校、企业、研究生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学生在企业期间,企业向学生发放报酬,购买商业保险,为学生提供实践条件和食宿条件,规定学生遵守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等要求。

五、校企导师组指导

采取校企导师组指导制度,学校、企业组建专家委员会,遴选双导师(组)。双导师(组)的共同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爱党报国,业务精湛、学养深厚、作风一流,热心育人工作。双导师(组)共同负责研究生全过程培养(包括思想品德、学风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教育),要求研究生每月至少一次汇报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及工程技术项目研究等阶段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培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为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工程技术项目研究、毕业设计报告或学位论文撰写等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学校导师应具有较强的理学功底,扎实的工程理论基础,较高的工程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定工程实践经历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了解所在专业领域国际最新发展情况。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助理教授经批准也可担任导师,对于参与过国际国内重要工程项目的,优先考虑。学校导师重点负责指导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涉及的科学研究内容。

企业导师由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或科研工作,担任重要工程或科研项目、子项目负责人,且仍在工程技术或科研一线工作的技术专家担任。企业导师应有本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于在工程领域表现特别突出的专家,可以在学历和职称上适当放宽。企业导师重点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涉及的工程实践内容。

校企双方须为每位学生在双导师(组)中确定一名学校责任导师和一名企业责任导师,明确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在学生培养各阶段的职责分工,双方导师应主动配合,共同指导研究生。学生在学校期间,企业导师应定期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学生在企业期间,学校导师应定期了解学生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情况。企业需参照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教研〔2018〕 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企业导师管理制度,规范并督促落实。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应不少于10学分,必修环节20学分。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和课程模块


1、开题报告与文献阅读

研究生在博士阶段第一学年,应在导师(团队)指导下,结合学科发展和论文研究方向,经过深入文献阅读和调查研究,确定具体课题,进行论文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工作特色和难点、预期成果及其创新点等内容。选题报告由所在二级学科或研究所组织,以报告答辩的形式公开实施,需包括导师及指导小组在内的3名以上教授进行审核。开题报告完成后记必修环节2学分。开题报告是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明确研究计划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的培养环节。具体开题报告时间和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和学院(系)实施细则执行。

2、中期考核

博士生学习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博士中期考核报告。考核由所在二级学科或研究所组织研究生进行公开答辩,重点考核前期工作、研究进展、已取得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中期考核小组一般由5-7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期考核合格后记必修环节6学分。(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14〕25号执行)

3、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包括:学术活动(讲座)、国际化交流2个项目,全部修完可获得该环节学分。

学术活动(讲座)-4学分

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讲座)分为必听讲座和选听讲座。必听讲座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及“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导论”各1次,“前沿系列专题讲座”5次,“全校范围学术讲座”1次。此外,博士还须公开作讲座 1 次。

国际化交流-2学分

立足于培养学生的全球化视野, 本学科博士生至少满足以下方式中的一项:(1)CSC项目。(2)与国(境)外联合培养。(3)国(境)外短期出访、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以上)。(4)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境内外国际会议均可,须由学科认定高水平会议名单),做墙报展示或做口头报告。(5)选修国外高校全英文在线课程(MOOC),并取得合格证书。(6)参加国际专业竞赛并获奖。(7)其他学院认可的形式。学生在完成以上项目后应提交书面总结,由导师签字确认,学院审核后,记2学分。

七、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熟悉相关工程领域工艺、流程、标准、相关技术和职业规范等的有效途径,是研究生结合工程实际开展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阶段,也是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

专业实践全过程由企业负责,实践项目由企业提出并经学校确认,范国包括(不限于)在研合作项目、“揭榜挂帅”需求项目以及企业自研项目。校企双方应为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提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文献等资源保障。研究生须在导师组指导下,面向联合培养项目协议中的工程技术研发任务,参与或承担 1-2 个具有工程性、 实践性和应用性的工程攻关项目,具体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导师组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指导学生制定《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践应体现所解决工程问题的成效,包括工程技术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

专业实践实行工学交替模式,研究生在企业专业实践期间,根据需要也可返校与学校导师、同学交流研讨实践项目进展,查阅图书文献,利用学校科研平台、仪器设备进行补充研究等,校企同城的可利用周末返校,校企不同城的每学期可返校2周在右,差旅费用由企业承担。

专业实践结束后须撰写 《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须有专业实践单位的考核评价意见以及导师组的审核意见,重点审核学生完成专业实践计划任务情况、取得的专业实践成效等。

八、学位论文

参照《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规范》西交研〔2018〕6号和《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西交研〔2013〕73号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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